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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阶级从儒学获取既得利益的开始

书籍名:《中国的儒学统治》    作者:刘绪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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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们所指出,儒生们积极鼓吹恢复周朝初期的封建和宗法制度〔38〕,是为了建立一个帝王能安享“大一统”、贵贱有别和长幼有序的安定而等级森严的社会。为使这两种制度顺利运行,儒生们还鼓吹恢复在这两种制度统治下的社会里所应有的礼仪、礼节和道德标准,使生长在这种社会中的人们能得到应有的培训,从而习惯于毫不怀疑地顺从那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这样,武帝在董仲舒和公孙弘的辅佐下,把教育制度也儒学化了。

所有这些,如果都能按预先的设计建立起来,那么帝王一旦即位,就可以垂拱而治了;而且他死后,无论太子多么幼小或无能,都会由太子继位,使他的后代成了王朝自然而然的统治者。他的家族享有天下一切财富,所有人都臣服于他的无上君权,正如《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通过这种途径,后世帝王再也不必像汉高祖那样担心皇位的安全了。这是多么大的一种“只取不予”的特权!

作为儒生们效力的回报,朝廷雇用他们作为辅佐,并逐渐让他们垄断了自春秋以来他们就一直想进入却一直求之而不得的官僚阶层。儒生备受恩宠〔39〕,六艺被尊奉到如同《圣经》在欧洲中世纪的地位,无人敢于对它的价值稍加怀疑。结果,只要是熟谙经书的人,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好处。

但是统治阶级并不轻易满足。为了捍卫他们的既得利益并扩大他们的特权,汉代统治家族和儒生阶层还策划着抑制其他利益集团,实行一种新的社会分层体系。

【注释】

〔1〕崔齐:《中国文明简史》,35页,纽约,G.  P.  帕特南父子公司,1943。该书作者所用的一些材料来源不是很可靠,我们只从他的书中引用了两段我们认为没有错误的文字。

〔2〕国王之下有公、卿、大夫,而封建诸侯则只有卿和大夫。但是瞿同祖在他的《中国封建社会》(上海,商务印书馆,1938)一书中并未提到这个差别。见该书第5章,186~193页。

〔3〕参见上书,197~210页;吕思勉:《先秦史》,294页、298页,上海,开明书店,1941。

〔4〕参见吕振羽:《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216~217页,上海,普尔(音译)书店,1936(此书北京三联书店1962年出有重印本。——译者)。

〔5〕参见瞿同祖:《中国封建社会》,228~249页;吕振羽:《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211~223页。

〔6〕崔齐:《中国文明简史》,40页。

〔7〕参见吕思勉:《先秦史》,293~295页;吕振羽:《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222页。

〔8〕冯友兰:《中国哲学史》,84页。孔子的话引自《论语·季氏》。

〔9〕同上书。德克·博德将周朝的统治者译为“帝王”我们将它改为“国王”。在他的译本中,“贵族”指封建诸侯,“大臣”指公、卿和大夫,“陪臣”指士,平民即庶人。

〔10〕参见《论语·八佾》、《论语·乡党》等篇。

〔11〕司马迁:《史记》,卷121,869页。

〔12〕冯友兰:《中国哲学史》,75页。

〔13〕司马迁:《史记》,卷121,869页。

〔14〕参见上书,卷121,870页。

〔15〕同上书,卷97,712页。

〔16〕同上书,卷97,717页。

〔17〕〔18〕同上书,卷97,715页。

〔19〕同上书,卷99,724页。

〔20〕同上书,卷99,724~725页。

〔21〕掌管统治家族的宗庙,包括礼仪、仪式等各项事务的一个官职。由于处在这个职位上的人可以影响帝国的社会制度,因此很重要。

〔22〕掌管宫廷事务并随同皇帝出游的一群低级朝官。它之所以变得重要,是因为紧随着至高无上的皇帝左右。

〔23〕司马迁:《史记》,卷99,725页。

〔24〕“博士”即博学之士的意思。它是朝廷所授的最高学位,它除了具有学术上的价值外,还有着直接的经济价值,因为博士同时也是一个定期从朝廷获得薪俸的官职。

〔25〕战国时期,儒学掺入了起源于齐国的阴阳家之言。阴阳家认为有五种相生相克的元素或力量土、木、金、火、水依次统治着宇宙。随着不同时期不同的元素或力量的统治,具有这五德之一的新朝代也会相应的产生。每一个新朝代,根据统治地位的元素或力量所特有的德行,应有它独特的文化,尤其是历法、服饰的颜色、刑法制度等等。汉朝直到文帝时仍沿用秦制,所以贾谊提议要加以改变。详见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见顾颉刚编:《古史辨》,第5册,下编,404~617页。

〔26〕从汉朝起,公、卿多用来指最高的两级官职。

〔27〕司马迁:《史记》,卷84,629~630页。

〔28〕分封制到了周朝后期已名存实亡,因为诸侯太强大了,不再把周王放在眼里。孔子在《春秋》里对他们的不忠口诛笔伐。秦朝废除了分封制以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刘邦后又把它重建起来作为权宜之计。但这些诸侯很快就强大得令汉朝中央统治家族无法控制了,并且制造混乱。所以儒生们反复主张“削藩”,以保证汉王朝中央统治家族的安全,从而保证他们自己政治生活的连续性。这里儒学也受到了法家的影响。

〔29〕班固:《前汉书》,卷56(译者注:原著据上海同文书局1885年版,现改据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1986年版,下同),234页。

〔30〕同上书,卷56,235页。

〔31〕《春秋》中所说的“大一统”,就是王(现在的皇帝)统治诸侯,诸侯统治他们的大臣,而大臣则统治平民和奴隶。

〔32〕班固:《前汉书》,卷56,237页。

〔33〕前面说过,士在周朝初年是构成贵族最底层的群体。春秋时期,“士”指有产的知识分子。战国时期则指那些精通文学或武艺而谋求政职或军职的人。参见陶希圣:《中国社会史》,44~60页,重庆,文风书局,1944。从董仲舒时代开始,士这个词就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大多情况下是指儒生。

〔34〕班固:《前汉书》,卷56,236页。

〔35〕司马迁:《史记》,卷121,871页。

〔36〕参见上书,卷121,870~871页。

〔37〕参见本书第4章,第1节。

〔38〕汉朝尤其是武帝之后的封建制,已不同于西周的了,因为诸侯统治只是名义上的了。真正的政治权力掌握在朝廷任命的官员手中;诸侯也不再直接拥有他领地中的所有土地。因此梅思平称之为“半封建制”。参见《春秋时代的政治和孔子的政治思想》,见顾颉刚编《古史辨》第2册,中编,167页,北平,普世书局,1930。

〔39〕从公孙弘起,尤其是汉宣帝(公元前73—前48)之后,汉朝的丞相大多为儒生。而在成为丞相之前,必先封侯,被加封为侯的人就成了贵族,并赐予他们一块可以向那里的农民征税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