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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业区划与布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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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区划本质上是在充分考虑地区农业生产条件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综合分析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关系、地区主体功能与人地关系地域特点基础上,按照农业地域系统演化机制与分异规律进行分区划片的综合技术过程。它是优化国土空间利用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农业经济地理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农业区划既反映了农业发展基础条件和一定时期的农业生产特征及其空间格局,也在一定程度上预示农业转型发展与国土空间利用的未来趋向,为优化现代农业区域布局、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科学依据。农业区划是农业自然地域分异与劳动地域分工交互作用的产物,是历史形成的客观实体,它既有继承性,又有发展的阶段性。新中国成立以后,基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关于农业区划理论研究可以分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个阶段。

一  计划经济下的农业区划理论研究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农业区划的核心问题就是在计划经济的分工条件下,确保自上而下的关于资源配置和生产指标的指令性计划能够落实到基层单位。农业区划研究不仅为中国摸清资源家底、分析农业生产条件与现状积累了大量资料和数据,也对提高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的认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指导生产方面,还为发挥资源潜力,调整生产布局,选建商品基地等提供了大量的科学依据[29]。但是,也不能不认识到,该时期的农业区划研究比较重视生产,忽视消费,重视物质产品供应条件,忽视人的需求变化。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农业区划与布局研究应运而生(1949—1952年)

中国农业区划工作起步较晚,最早的农业区划文章是胡焕庸1934年发表的《江苏省农业区域》和1936年的《中国之农业区域》二文,并没有用“区划”一词[30]。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学术界开始学习苏联的农业区划和经验,正式开展了农业区划。但是,采用的“农业区划”这个名称虽然译自苏联,但却不是作为“部门经济区划”出现的。在中国开始搞的农业区划,既不是“区域规划”,也不是苏联那种“部门经济区划”,更不是单纯的“分区划片”,而是以分区划片为手段,研究不同地区不同的增产措施,达到因地制宜指导生产的目的[31]。具体而言,农业区划工作是在认识各个地区自然条件的特点和自然规律、掌握各种农作物的生理生态特征和对自然经济条件的要求的基础上,进而确定各地区宜于发展哪些部门、种植哪些作物,不宜于发展哪些部门与种植哪些作物,从而解决农业分区发展与合理配置问题[32]。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要求,从而在历史上第一次有可能根据经济发展规律和科学设想,有意识地对农业区域的形成与发展加以促进和调节,使它从自发性的变为具有计划性的地域单位。当然,正如马克思所言,农业部门的经济再生产过程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33],所谓计划预期的农业区,仍然必须以客观存在的农业区为基础,以此为出发点。只有符合客观可能条件和经济发展规律加以划区,才有可能使预期设想变为现实。

我国的农业区划是在国家经济计划体系中发展起来的,它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片面专门化的农业地区,也不同于封建制度下的自然经济单元。而是按照国家经济需要,结合地方农业发展的自然与经济条件而划分成的农业专门化地区,是科学地编制全国各地近期和远景农业发展计划的重要前提[34]。但是,由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下的农业区域往往是在调整和改造旧有生产配置与农业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就使得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以“小而全”“自给自足”为特点的小农经济残余仍然严重地存在着。今后如何适当集中、合理布局,成为农业区划要研究的问题。

(二)农业生产合作社对农业区划的现实需求(1953—1977年)

农业区划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的现实需求。随着各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迅速完成,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普遍发展起来。在各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长远规划中,都必须根据本社的各种有利条件和国民经济的需要来确定农业专门发展的方向。但是合作社不可能掌握全部国民经济发展的近期与长远计划,只能依据国家农业区划确定未来发展方向。为了因地制宜地分区分类地制定技术指导措施,克服一般化领导的弊端,必须在农业区划研究中坚持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就是毛泽东同志曾经明确提出的:“要因地因时制宜。农业的地区和时间不同,发展的方法也不同。我们指导农业,要依据各种不同地区而采取不同方法……不但在大的区域之间要有分别,就是在一县、一区,有时甚至在一乡之内,也要有这种分别。……从此得出结论,今后工作要实事求是地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解决问题”[35]。在该思想指导下,我国先后完成了全国性的综合区划、部门区划、农业自然条件区划和技术改革区划,随后又开展了各省区的和县级的区划工作。其工作内容之全面,工作规模之巨大,都居于世界领先地位[36]。当时农业发展面临的巨大任务是要花费最少的劳动量和投资获得最大的农产品产量,并实现农、林、牧、副、渔的多种经营与协调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37]。

具体来说,在1953—1955年和1963—1966年间,中国曾两次开展过农业区划工作。自1953年开始,为适应国家“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同时为避免当时出现的一些地区推广不适宜作物品种和技术倾向,首次开展全国性的农业区划工作,并于1955年形成了《中国农业区划的初步意见》和《关于划分中国农业经济区划的初步方案》。与此同时,汇集24个省级区划成果,刊印了《全国各省区市农业区划资料汇编》。1955年周立三先生对甘青农牧交错地带,1956年和1959年赵松乔先生对内蒙古和西南农牧交接地带的农业区划分别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出现了部门农业区划和作物区划。但是,这一时期的农业区划理论探讨较为薄弱。周起业在《我国农业区划基本问题的探讨》中[38],认为农业区划的终极目的在于解决农业分区发展与合理配置问题,在农业区划时必须依据生产与消费相结合、充分利用各地发展农业生产的有利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原有农业生产基础、充分考虑交通条件、充分利用各地劳动资源、合理轮种等准则,并就实践层面指明只有合理的国家农业区划才能引导农业生产合作社长远发展。20世纪60年代,邓静中等出版了《中国农业区划方法论研究》一书[39],阐述了农业区划的概念和任务,介绍评价了国内外农业区划的经验和成果,比较系统地论述了中国农业区划的原则、种类和分级,对农业自然条件、农业配置原有基础和农业发展规模与远景配置三大问题作了较全面阐述。

1963—1966年,中国农业区划工作进入高潮,1963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列为十年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第一项重点项目。这一时期开展了相当广泛的农业自然条件的评价和区划,并对农业自然条件的单要素进行区划,进一步做了系统的大农业部门或单项区划,为农业布局调整提供了有利基础。

二  市场经济下的农业区划理论研究

在加快改革开放的形势下,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不仅要积极培育好国内市场,而且要加速进入国际市场。面临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工,农业区划必须考虑以“两个市场”为导向,有效利用和配置国内有限资源的同时,抓住有利时机,输出中国有余的产品来换取国外资源,以弥补国内的不足。

(一)改革开放形式下的农业区划与布局研究(1978—1999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调整改革,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这次全国性农业区划工作包括四大部分:①农业自然条件区划,如气候、地貌、土壤、水文、植被等单项区划和综合自然区划;②农业各部门(农林牧水产部门)和主要农作物、主要水果区划;③农业技术条件区划,如水利、农机、化肥、土壤改良等区划;④综合农业区划。到1985年,基本上完成了以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和生物资源为主的农业自然资源的普查,以及从国家到省、市、县的综合农业区划和各种专业区划,还开展了农业发展战略研究。代表性区划成果是由周立三院士主持、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1年编制的《中国综合农业区划》,该区划方案根据农业生产条件、特征和发展方向、重大问题和关键措施及行政单位的完整性等原则,将全国划分为10个一级农业区和38个二级农业区,为推进商品粮基地建设和国际可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的中国区域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导。[40]

1986年以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发办[1986]18号文件的精神,逐步把工作的重点转向农业区域开发和区域规划,目的是提高农业区域资源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优势和提高总体效益[41]。其间围绕农业区域开发,研究编制了全国和省一级的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建设了多种形式的试点项目,形成了以《全国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为代表的一系列研究成果。全国农业区划第三次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后农业区划工作的基本任务,以待开发农用后备资源调查为基础,以编制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和做好农业开发前期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区划工作。

与丰硕的农业区划实践成果相比,农业区划的理论研究却显得相对薄弱,有不少农业区划的重要理论问题还很少甚至没有深入探讨过。邓静中认为,中国现在所要实行的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既不同于过去完全由国家计划分配任务的产品经济,也不同于完全由价值法则支配的市场经济。如何把计划经济要求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考虑农业生产布局和农业地域专业化,这是一个有待研究的理论问题。[42]周立三等认为中国新时期农业生产布局应当遵循三条基本原则:市场调节和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资源优势和经济优势相结合;效益原则。[43]在农业区划的理论基础方面,诸多学者进行了阐述。马忠玉和高如嵩[44]认为,农业区划理论包括农业地域分异规律、农业生产力配置理论、人地关系理论、农业生态经济理论和农业发展预测理论。其中农业生产力配置理论包含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农业区位论和社会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李晓等[45]认为,区域经济理论和农业经济理论是区域农业规划的理论基石,并构建了以资源禀赋理论、产业结构理论、比较优势理论、农业调控理论为内容的“4R”链式理论框架。

走向市场经济的农业区划与布局研究不仅有自然生态条件制约的“自然界线”,而且有价格、成本和利润等因素约束的“经济界限”。在行政指令性计划时代,农业生产布局因受行政指令性干预,而未重视“经济界限”。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新型的农业区划与布局,以便于实现从以资源开发为主向以技术开发、产品开发的内涵型扩大再生产为主转变,从以产量型生产为主向以质量型、出口创汇型生产为主转变,使中国农业逐步走上以科技为先导的资源节约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发展道路。在品种布局上,体现为扭转片面追求产量的倾向,根据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的变化及产品深度加工和出口创汇的要求,因地制宜地调整作物的品种结构和布局。[46]

农业发展新阶段对农业本身提出一是质量(优质)问题,二是效益问题,也就是说农业要从数量型农业向质量型农业转变,或者说由数量型农业向数量型和质量型农业并重转变,核心是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农产品经济效益,这是农业发展新阶段对农业区划提出的新要求。因此,在农业资源调查、评价、主导产业选择、农业结构调整与布局等都要体现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这些新要求。产业选择和布局上除传统农业区划进行适宜性评价外,又加进了市场需求分析评价和经济效益评价的新内容。要做到这一点:一是要把优质高效作为产业选择和布局的重要内容,二是要计算产业的比较优势。

(二)新世纪新阶段的农业区划与布局研究(2000年至今)

进入21世纪以来,为抵御入世后进口农产品的冲击,亟须提高出口农产品竞争力。中国先后发布了《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2011年国务院正式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要构筑“七区二十三带”的农业战略格局,其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和甘肃新疆等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47]

过去,中国农业区划一向把为农业服务作为主攻方向。[48]未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功能的拓宽,不仅要为农业服务,而且要围绕“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农业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功能,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促进工农、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21世纪农业区划研究的任务也应该向农村人口动态变化与劳动力转移、中国农业如何与世界农业接轨、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和农业区域发展规划、农村经济区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等方向转变。具体来说,在研究思路上,要从农业区划到农业区域可持续发展,从研究农业到研究农村经济,从研究高产农业到市场高效农业,从重视经济效益到重视社会和生态效益,从强调农业自然资源因素到强调经济社会人文因素,从单纯的区域划分到“区划—区域规划—区域开发”等一系列工作整体展开,从农业区划的编制迈向实施机制和效果评价领域。在研究方法上,要从传统方法到新技术应用,从定性研究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研究,从静态研究到动态研究,从现状研究到预测研究,从农业资源调查到农业资源监测、从国内农业研究到国际农业研究。上述农业研究的这些转变,最重要的是从过分强调农业自然资源的作用,转变到重视市场经济效益上来,从过去单纯地分区划片转变为打破自然和行政界限,实现市场经济区域体系上来,从过去过分强调农业自给自足转变为发展农业专业化和商品化上来。[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