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读读

免费在线阅读网

去读读 > 哲学心理 > 新中国劳动经济学研究70年

第二节 改革开放带来劳动力市场的发育(1978—1991年)

    《新中国劳动经济学研究70年》章节:第二节 改革开放带来劳动力市场的发育(1978—1991年),去读读网友提供全文无弹窗免费在线阅读。!



一  城镇劳动力市场的出现


改革开放伊始,城镇就出现了私人经济。政府从国有经济对居民生活的不完全覆盖中,发现缺失某些商品和服务,会给城镇居民带来极大的不便,比如国有经济部门不愿意进入的小商品和生活服务业。这样的“缝隙”给私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机会,劳动力市场就开始出现了。

1979年,“上山下乡”的城镇知青开始大规模返城,成为刺激城镇劳动力市场发育的重要推动力。1600万待业青年在短时间内返回城镇,需要政府劳动部门安排工作,而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本来就存在大量冗员,企业效益低下,政府财政背负着沉重的补贴负担。在就业压力面前,中央政府开始调整传统的就业政策,允许城镇待业青年自谋生路,从事个体经营等非正规就业。由于正规部门提供的工资和福利水平,是非正规部门无法相比的,这个政策对返城知青并没有多少吸引力,但却给广大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提供了空间。从图2—1的统计数据看出,1978年,非农就业在全国总就业的比例出现一个跳跃,此后便开始持续提高。

这个时期,虽然国有企业雇佣劳动者的铁饭碗性质没有变化,但在新出现的乡镇企业的竞争压力下,国有企业开始引入“劳动合同制”,新招聘的职工由“铁饭碗”变成了“瓷饭碗”。到1990年6月底,全民所有制企业合同制职工已达1210万人,占全民单位职工总数的12%,集体单位合同制职工达370万人,占集体单位职工总数的10%[9]。当城镇劳动力市场出现时,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也会自觉利用市场提供的廉价劳动力,从事脏累苦险的工作。国有企业内,“计划外用工”和“临时工”的数量也大大增加。



二  农村劳动力开始流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联产承包责任制很快在全国推广开来,农民由公社社员变成了小块土地的承包者,事实上就是自雇经营者。一旦以家户形式占有了土地资源,一方面,促进了生产率的提高和剩余农产品的增加,允许更多的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出来;另一方面,农户会把家庭成员的劳动配置在能带来更大收益的用途上,寻求非农领域的就业和收入。1983年,政府开始允许农民参与长途运输和农产品的销售[10],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和进入城镇有了政策上的依据,他们可以在城镇以“自理口粮户口”登记,在城镇长期居留下来,否则,就可能被公安系统以“盲流”为借口驱离城镇。1988年,城乡开始办理身份证系统,这为农村人口流动进一步提供了便利。

农民占有土地和自己的劳动力资源,必然会发生交易和产生积累。1984年,《人民日报》报道了云南省农忙季节,需要劳动者协助收割的农户与大量“打工者”之间自发产生雇佣关系的现象。学术界把这种交易行为视为“劳动力市场”上的“余缺调剂”[11]。中国经济的地区不平衡一直存在,经济落后地区几乎都是工业不发达、劳动力过剩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就业压力大。外部的市场发育会吸引落后地区的劳动力流入,而出发地政府也会积极组织本地的劳动力进行劳务输出。汪立军研究河南新县的劳务输出发现,在1986年,该县输出的劳动力数量占全县劳动力的23%,其中,绝大部分是“能人”带出去的[12]。地方政府为劳务输出提供积极协助,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组织本地劳动力,成为劳务输出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在社会发展阶段低下,普遍贫困为基本特征时,增加供给就是创造社会财富,这些积累会自发地投入到边际收益更高的非农产业。农村的乡镇企业开始兴起,成为劳动力就业和增收的重要领域。在东部沿海地区,乡镇企业发展尤其迅速,成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这些乡镇企业技术水平不高,不仅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还吸引城镇国有企业内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劳动者,以“停薪留职”“星期日工程师”等形式进入乡镇企业。帮助乡镇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促使其发展壮大[13]。而国有企业很快就感受到来自乡镇企业的竞争,成为推动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发育的动力。

劳动力市场发育的另一个推动因素是限制劳动力流动的政策开始松动,“个体工商户”作为一个活跃的市场主体,开始出现在城乡经济舞台上。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全国个体工商户数量迅猛增长,积累了财富和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则成长为后来的“民营企业”。从图2—1看出,自从1978年开始,中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数量在总就业中的比例,开始高于城镇就业在总就业中的比例,这意味着非农就业在农村出现并快速增长。



三  劳动力市场发育的起点——人力资本的视角


人口数量和质量是一个国家最大的人力资本储量。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一直重视教育,为城乡青少年提供力所能及的教育,到改革开放之初,已经基本上普及了小学阶段的教育。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推动了初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然而,由于所处的发展阶段低下,根据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在改革开放之初,城乡劳动年龄人口(16—60岁)平均受教育水平只有5.7年,相当于小学毕业;在18—22岁的适龄人口中,大学生所占比例只有1.02%。除了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较低,对人力资本的使用也缺少激励。后来研究教育回报的实证分析发现,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提高受教育水平带来的收益率很低[14]。

中国的人力资本禀赋不高,在国际分工链条中,只能占据低端产业。后来的实践证实,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在改革初期都选择了技术水平不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这种技术结构能充分利用大量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劳动者,管理和技术的稀缺,使受教育的优势在市场竞争和收入水平上体现出来,给青少年发出了正确的信号。



四  劳动力市场政策调整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分割是通过一系列政策维系着。除了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还包括生活必需品的配置和社会保障等,比如,票证制度。在城镇的食物和副食供应,主要通过票证来实现。一个地区的票证,在另一个地区就无法使用。这不仅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也限制了地区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当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了剩余农产品,政府允许农村劳动力通过自筹口粮进城务工经商,也就使这一部分农村劳动者可以通过城镇市场来保障食物的供给。

城镇国有企业以合同工、临时工等形式来招聘劳动者,是对传统就业体制的突破。政府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和这部分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于1986年7月出台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开始恢复劳动仲裁制度。1990年9月,人事部发布了《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不仅对规范劳资关系提供了依据,也为人才资源的流动打开了道路。

1978—1991年城镇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大多数城镇劳动者由政府劳动部门的就业计划作安排,他们工作在正规部门内。属于自由雇佣性质的非正规就业已经出现,但在城镇劳动力中所占比例很小。这个时期劳动力市场发育的亮点是乡镇企业快速兴起。1978年的从业者有2800万人,到1985年已增加到7000万人,1993年又进一步增加到1.23亿人[15]。乡镇企业的竞争,使越来越多的国有和集体企业遭遇困难,难以维持下去,“放长假”现象开始出现在城镇集体企业中,继而又出现在国有企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