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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书籍名:《爱情≠结婚》    作者:卫小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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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你好不好?”

“别那么叫我。”他拧起眉。

我知道他一向讨厌人这么叫他。但是“计较什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

我嘻嘻地道。

他举高双臂。“算了算了,男人不计女人过。”

我猜他接下来要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男人通病!

“你还没说呢,这几年你好不好?”

“一半好。”

有一半好已是万幸。这世上很多人连想得一半好都没有福分。

我注意到他光溜溜无饰物的手指。“还是王老五?”

他举杯牛饮,看来心情有些郁卒。

他问:“你们女人是不是就只会关心男人结不结婚?”

“一般人都是这样……”等等……他说“你们女人”?看来这男人似乎正为某个小姐大伤脑筋。我嘿嘿笑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他干笑。“美人没有,母夜叉倒有一只。”

我突然明白了。小美已有了伴吵架中。“你平常不到这种地方来的吧?”

今天是来买醉消愁,正巧遇见了我。

“家教甚严。”干笑变苦笑。

“妻管严?”

他没有否认,是默认了?

“打算结婚吗?”我问。

“她想结婚。”他说。

“你不想?”

“不”他责怪地看我一眼。“问那么多做什么?”

“关心你呀。”

他翻白眼,向酒保说:“给这位小姐一杯雪莉酒。”

“等等,我不喝雪莉,有诚意的话,威士忌加冰。”想堵我的嘴?

他扫我一眼。“威士忌太烈,女人别喝太多。”

我真好奇,一直以为这位同学会一辈子当王老五,如今看来,他竟像是个为情所苦的男人。

“你以前没这么细心啊,是因为有了对象的缘故?”若是,我真要好好认识那位小姐不可,能将戈洵美这号大木头调教成这样,实是可敬。

“休想套我的话。”他瞪我。

不说,那我自己猜。“她要跟你结婚,而你不肯?”

他不出声。

“为什么不?如果你爱她的话。”

他不语。

我推他。“喂,你也说说话,一个人唱独脚戏多没趣。”

他抬眼。“那么你告诉我,女人为什么需要婚姻?”

看来他为“婚姻”所苦。

这是个好问题女人为什么需要婚姻?

我思索良久,回答说:“我可以给你很多答案,例如女人偷懒,需要男人负担她的生活;又例如女人渴望安定,希望男人提供保护……”

“听来男人像是冤大头。”

我耸肩,“即便如此,女人亦付出了代价。女人的一生将奉献于家庭、丈夫和孩子,乃至失去自我与自由。”顿了顿,又道︰“但是现在很多女人甘愿保有自由,婚姻不再是最重要的人生大事。”

他皱起眉头,神情显得万分困惑。“但想结婚的女人还是很多,她们又是为了什么?”

看来我的泛泛之论满足不了他,他只想弄清楚为何他的她想要婚姻。

我笑说:“这问题你也许该亲自去请教那位小姐。女人何等复杂,没有一个女人能够知道另一个女人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他突然间大笑。“看来我问错人了。这问题问任何人都可以,就是不该问你。”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我不懂。

他撑着肘看我。“你也打算不婚,不是?”

“你在暗示我年纪老大?”

“岂敢,我们同年。”

同年,但不同样年轻,女人向来老得快。

我说:“一般二十八的男人在事业上已小有基础,可以准备与爱侣共组家庭,养育儿女。你还算年轻。”

他说:“一般二十八岁的女人事业上不必有什么成就,如你所说,她可以把生活重担转移到男人身上,唯一一个人生目标就是替这男人生两个孩子,并且养育他们长大。我们承受的压力因性别而有不同。”

“瞧,你(你)观念多腐旧。”我们同声。

“彼此彼此。”我们同病相怜。

“唉。”我们同叹。“干杯。”

杯碰杯,发出清脆响声。

“其实,现在的女人并不一定都想当家庭主妇。”我说。

“她不是。”他说。

“哦?”

“她跟你一样事业心很重,两年内连升两级。”

我低呼!“看不出来你会喜欢这种女强人。”

“刚认识她时,她小鸟依人,但我隐隐知道她有这份资质。”

“你不能接受她的转变?”

他又瞪我。“我岂是那种心眼之人。”

我呐呐。“十年没见面了嘛,我怎么知道你跟以前还一不一样。”

他哼声。“休小看我。”

我吐吐舌。“照你这么说,她应该不是那种很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才对。”这样的女人会想结婚?

“咏贤不是,她坚强。”

“喔,咏贤,好名字。”终于得知女主角的芳名。

他斜眼看我。“你到底要不要听?”

怪了,又不是我逼他说。若不是念及这男人嘴巴紧,难得这么多话,必是心中有着无法解决的困扰,同学三载,感情又不错,让我想帮他个忙,否则才懒得理他。他深吸口气,续道:“我们已同居三年。”

“三年!”我怪里怪气地道:“戈洵美,你好本事!”照此推算,他不就年纪轻轻便抱得美人归。

“共同生活,熟知彼此习性,互相迁就配合……”

“但是你倦了,而她想要一个结果?”我臆测。

“不。”他摇头。

我好奇不已。“要不,是怎么回事?”

“我们感情没变,长期以来,已习惯对方的存在,就像一对正常的夫妻……”

这回,我识相的不打断他,让他继续说下去。

他耙耙头。“咏贤想结婚,为这段感情下注脚,但我不愿,我们为此吵得很凶,我怕盛怒中伤害她,只得闭嘴不说话,等她息怒……”他愈说头愈低,脸埋进他手里,声音愈来愈细。

“小美、小美……”我轻唤他。“你为何不愿?”

他抬起头,苦笑道:“我想我是不愿意改变。”

“改变什么?”

“不愿意改变目前的状况,因为结婚,往往是爱情之死。”

我深深震撼住。

爱情之死……多可怕……

我想,我已有些能够了解这位同学的心情。

你爱一个人,希望对方快乐,偏偏对方所要求的是你最不愿付诸实现的东西,而你又不是不爱她……

爱情乃成人间炼狱一场。

我拍拍他颓丧的肩,他勉强振作起来。

“再一杯威士忌?”我问。

“酒鬼。”虽如此说,他也没拒绝。

何必太严肃?喝点酒解解闷也好。我招来酒保。

喝酒时,他问:“双喜临门,你还记得陆承信吗?”

“陆承信?他是谁?我该记得他吗?”我笑问。一连三个问号在脑中盘旋,就是想不起一个对应的脸孔。

“你不记得了?”小戈一脸诧异。

“谁?”

他瞟我一眼。“算了,既然忘了就算了。”

“喂,别吊人胃口,”真不道德。

正想臭骂他一顿,谁知他竟然说:“这个人,你忘了就不必再问,反正我就算告诉了你,你恐怕也记不起来。”

结果,他还是吊人胃口。

但是他也没说错,没过几天,我是又把他说的那名字忘了。

我的脑子里记了太多东西,一个不特别重要的人名,要我记住,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实在不能够怪我。

若果为这种事怪我,那我这辈子欠的债,真真三生三世也还不清。

我不记得小美提到的那个人。

但我想我永远不会将眼前这男人忘记。

小美家中有人等门,先离开了,我多赖了一会儿,离开酒吧时,天色已晚,也没再塞车。

我望着酒吧招牌“下班塞车时”,不禁会心一笑。

谁愿意当一尾下班的鱼,被困在车水马龙的死潭水中发臭发闷?想必这老板亦是性情中人。

与其困坐车阵中,不如下车到酒吧里点一杯酒。

正当举头望招牌的同时,一个极性感的声音出现在耳后。

“没想到你会来这里?”

我全身寒毛似猫儿般竖起。这声音、这说话的调调,我印象之深像是前世已认识。

我不愿转过头,但要花上好大的劲才能克制自己回头看。

仿佛知我心事,男人在身后嘲讽:“怕我丑,破坏幻想?”

我嗫嚅道:“白居易?”

像说行话一样,那人道:“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惊喜万分我原不知道我会这样欢欣见到他的出现现在我知道了!

我回过头,对上那张过分狂野的俊脸。

他有一双像是随时随地都要调侃人的坏眼睛,迷死人。

“我说过我们会再见面。”

我从他眼中读出:“但没料到会是此时此地吧?”

他笑弯了眼。“不再有人比你更知道我。”

我没那么好骗。“我不知道你,你是谁?你是什么人?”

他开口答我:“康洋,爱你、与你爱的男人。”

爱情是天生注定好的。什么人会对什么人动心,完全是不可抗拒的事,不是在定好的人,约会一百次也还是要分手。

康洋……是的,我相信我会爱上他。不是昨天就会是今天,不是今天也会是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