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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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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在第十二卷第七章中谈到理性——神的一些特征,但没有进一步阐述。接着第八章是讲天体,实际是当时的天文学说,显然是后来的编纂者插进去的。所以,第九、十章接着又讲理性的特征,是和第七章的内容直接相连的。

他指出理性的第一个特征,就是理性以它自身为对象。他用以下的论证来说明这一点。

第一,如果理性(思想)以“无”(不存在)为对象,那正好像是一个人睡着了一样,有什么尊严呢?(注:1074b17—18。)

第二,如果它思想,但这思想又依赖某些别的(理性以外的)东西,那它就不是主动,不是现实性,而是被动,只是一种潜能。这样,“善”就不是理性,只是它的对象,因为理性想“善”,依赖对象,它才能有价值。(注:1074b18—21。)理性就不是第一位的,对象才是第一位的。后面他又重复解释说:如果理性不是思想的活动,而是潜能,这样,只有思想的对象才是高贵的,而思想本身却成为讨厌的劳动了。理性的潜能,只有在它想到了那个最好的对象时,才成为现实;如果不是这样,理性本身就不是最好的“善”了。(注:1074b28—33。)亚里士多德一直认为主观的思想应该服从客观的对象,对象是第一位的,思想是第二位的;只有在这里讲理性的时候,他才将这个次序颠倒过来。因为理性就是“善”,如果它要依靠对象,则对象是“善”,理性就不能是“善”了。

第三,理性想什么?只有两种可能:或是想它自己,或是想某些别的东西。若是想别的东西,则总是想同一个东西呢,还是在不同的时候想不同的东西?它想的是高贵的东西,还是低下的东西?这总有不同吧。显然它只能想到那最神圣的、不变的东西,因为有变化就会变坏,而且已经是运动了。(注:1074b21—28。)所以,理性只能也必须想它自身。理性在思想,就是思想理性自身。(注:1074b33—35。)这就是说,理性是一个自足的本体,它不依赖任何别的东西。

亚里士多德又从另一个角度来论证这个问题。他说,一般地说,理性、感觉、意见等主观的东西,总是有某些和它们自己不同的东西作为它们的对象的,而它们以自己为对象却是偶然的。如果思想和被思想是不同的,从哪一方面说“善”是属于思想自身呢?他说:因为思想的对象就是知识。在生产的科学中,它的对象就是本体或本质,它们是不带质料的;在理论科学中,对象就是定义或理性活动本身,也是不带质料的。(因为科学的对象是抽象的东西,所以是不带质料的。)所以,在没有质料这一点上,理性和它的对象是没有不同的,神圣的理性和它的对象是相同的,也就是说,理性和它所思想的对象是同一个。(注:1074b35—1075a5。)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他不仅谈到了“神圣的理性”,而且谈到了一般的应用科学和理论科学,这些科学的对象是“知识”——无论是本质或是定义,都是不带质料的(这句话,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它们不是物质的),所以,理性和它的对象——知识——乃是同一个东西。他将思想或知识的客观内容取消掉,当然就只能得出唯心论的结论了。

亚里士多德又进一步从理性的不可分性来论证这一点。他问:神圣的理性的对象是不是组合成的?组合就是由许多部分合成的,如果对象有部分,理性就会从这部分变到那部分。这样,理性就会有变化和运动了。但是,每一个没有质料的东西都是不可分的,人类理性也是这样,不能说它在这个时候是善的,在那个时候是不善的,它是在整个时期都是善的。所以它是不能分的,理性以它自己为对象是永恒的、不变的。(注:1075a5—10。)亚里士多德讲的“组合”有几种不同的意义。可以是形式和质料的组合,他认为理性的对象——知识,就是本质和定义,是不含有质料的,理性只以形式为对象(他在第十二卷还没有详细论述形式),所以理性和它的对象是同一的。

亚里士多德在第十章中指出了理性的另一个特征:它是绝对的“善”。

他是这样提出问题的:善或至善在宇宙中,是作为一个分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呢,还是作为它的各部分的秩序而存在?他说,可能这两种方式同时存在,正如在军队中一样。在军队中,善既表现在军人之有秩序,也表现在它的领袖之善于指挥。他特别指出,在这两个方面,善更表现为领袖这方面,因为领袖不依赖秩序,而是秩序依赖领袖。(注:1075a10—15。)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认为善可以表现在(包含于)两方面,一是在事物之内,它的各部分很有秩序;一是这个秩序的安排者——指挥者。他认为后者就是最高的、绝对的独立存在。善就是理性,就是神。理性和理性所安排的秩序相比,当然理性高于它所安排的秩序;秩序依赖理性,而不是理性依赖秩序。所以理性是最高的独立存在。他说:一切事物,无论是鱼、禽兽、植物,都是这样被安排为有秩序的,虽然它们的秩序是彼此不一样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是彼此无关,而是相互联系的,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而安排的。自由民在混乱之中,至少可以有活动的自由;而奴隶和动物(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将奴隶和动物同样看待,百般蔑视,亚里士多德也不例外)对公共事务做得很少,大都生活在混乱之中。这就是构成事物的各种本性的原则。他的意思是:一切事物都可以分解为它们的要素,这些要素也分有(参与)了善的作用,和整体分有善的作用是相似的。(注:1075a15—25。)

一切事物都分有最高的理性——善,在这点上它们是相似的;但不同的事物分有善的程度是有差异的,奴隶和动物不如自由民,这就是它们各自具有的不同的原则。——亚里士多德这里说明的,实际上就是这个绝对的善(理性——神)和相对的善(在具体事物中的善)的道理。

以下,亚里士多德批评了以前的思想家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观点:

第一种观点,就是许多思想家都认为万物是由相反的原则产生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相反的不能作用于相反的。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认为在一对相反的东西背后,有个第三者——基质。当时有些思想家将相反的一个方面作为质料,如说“不等”、“多”(都是当时柏拉图学派中的人主张的)是质料,但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也不对,因为质料是不能有相反的东西的。再说,如果相反的是最高的原则,则善和恶都将成为最高原则了。但是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善才是第一原则。有些人承认善是最高原则,但分不清善是目的因,还是动因,还是形式因。(注:1075a25—b1。)

亚里士多德批评恩培多克勒,说他说的“爱”实际上就是善。但是,恩培多克勒认为爱既是动因(将一切结合在一起),又是质料因(爱是结合中的一个部分、一个元素)。亚里士多德认为,动因和质料是不同的,有不同的原则,怎么能是同一个东西呢?同时,恩培多克勒还将“斗争”也当作是不变的永恒的原则,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斗争是恶而不是善。(注:1075b1—8。)我们现在可以看出:正是在这点上,亚里士多德实际上是从恩培多克勒倒退了,因为恩培多克勒承认“爱”和“斗争”是矛盾的原则,而亚里士多德却将“善”绝对化,只有善而不承认恶,就陷入了形而上学。

亚里士多德又批评了阿那克萨戈拉,说他虽然承认了“理性”是事物的动因,但是他以为理性安排万物是要达到另一个目的,这目的并不是理性自身。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像他自己那样,认为动因就是目的因,理性的目的就是理性,才是正确的。另外,阿那克萨戈拉既然认为世界最初是一片混沌,为什么不肯定这个混沌是和“善”相反的原则呢?(注:1075b8—11。)显然,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所说的“恶”和“善”是相反的原则,是从具体事物讲的,而不是就绝对的“善”说的。

亚里士多德又概括起来说,这些思想家们虽然认为有相反的原则,但是不能真正说明和利用它们。他以为,只有像他那样,将相反的东西认为不是别的,它们都只是事物的“形式”,才能说明问题,说明为什么有些事物是可以毁灭的,有些事物则是不可毁灭的,等等。(注:1075b11—16。)

亚里士多德接着指出:承认有相反的原则的思想家并不能说明产生运动的原因是什么,因此,他们就得在一对相反的原则之外,再肯定一个更高的原则,所以有些人(柏拉图学派)相信有“理念”。但是,事物为什么分有理念,以及怎样分有理念,他们都说不清楚。(这是亚里士多德批评“理念论”时经常使用的一个论证。)亚里士多德说,凡是要给最高的智慧(哲学、理性)去确定一个相反的原则,必然要面对困难。因为,最高的理性是不能有相反的;凡是有相反的东西必然是有质料的,有质料的就是潜能。潜能不能是第一位的,第一位的理性、善是不能有相反的原则的。(注:1075b16—24。)

亚里士多德总结说:如果在可感觉的事物以外,没有别的东西存在,那就既没有第一原则,也没有秩序,没有变化运动,没有天体了。这样,就要像神学家和自然哲学家那样,从一个原则推论回去,寻找在前的更高的原则了。(注:1075b24—27。)这就是说,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他自己的思想——认为在可感觉事物以外,还有理性——神,这是第一原则,它既是目的,又是本质,又是动因,才能解决以上这些思想家所遇到的困难。这个第一原则只能是在可感觉事物之外独立存在的。他在上面用了“分离”这个词,他的意思也是可以理解的:一切可感觉事物都是运动变化的,而理性——神本身却是不动的,所以它只能是在可感觉事物以外分离存在的。

最后,亚里士多德又不忘记批评当时柏拉图学派所讲的“理念”和“数”,指出他们的学说存在以下一些困难(注:1075b27—1076a4。):

第一,“理念”和“数”不是事物的原因,至少不是动因。

第二,“理念”和“数”本身是没有广延的(因为它是抽象的),怎么能产生具有广延的事物呢?“数”不能成为一个系列的动因或形式因。

第三,相反的东西不能成为动因。因为一切相反的东西都是能存在又不存在的(当变为相反的那一端时,这一端就不存在),所以是具有潜能性的。如果以潜能作为动因,就得是现实性后于潜能性了。如果潜能性的东西作为第一原则,那就没有永恒的东西了。

第四,如何能使“数”、灵魂和物体、形式和事物统一在一起,成为“一”呢?那些主张“理念”和“数”的人也没能说明。因为只有动因才能使它们统一,而“理念”和“数”却不是动因。

第五,那些将数学的数摆在第一位,又造出一系列不同种的本体的人(指斯潘雪浦),给了每一种本体以不同的原则,这样就将整个宇宙割得支离破碎,构成了许多统治的原则。亚里士多德引用《伊利奥德》的一句话说:“多数的统治是不好的,还是让一个人统治吧。”

的确,亚里士多德在这里讲的理性——神,是唯一的最高原则。这是彻底的唯心论的一元论。在他以前,以及和他同时的思想家,都没有他这样彻底,所以他要批评他们。他对于当时柏拉图学派讲的“理念”和“数”,在第十三、十四卷作了详细批判,我们在这里先不讨论。

这样,我们对于亚里士多德的“神学”就可以有概括的了解了。他所说的“神”实际上就是理性(努斯),这个“理性——神”有以下这些特点:

第一,理性没有别的对象,它自身就是自己的对象。在这里,主观和客观合而为一了。不是主观合到客观方面去,而是客观合到主观方面。

第二,这种理性就是“善”、“至善”,它自身就是目的,不能在它以外再寻求什么目的。

第三,这种理性不包含任何质料,没有一点潜能,是纯粹的完全的现实性。所以它是一切事物运动的原因,是最后的动因。

第四,它自身是不动的。它只能是圆形的空间运动(那是唯一的永恒的运动),如果是别的运动变化,它就要变成不是它自己,就不是永恒的了。所以,它是不可分的,永恒的,绝对的善。

第五,它是在具体事物之外,分离开独立存在的第一原则,也就是最高的本体。一般地说,亚里士多德不承认有分离存在的本体,唯有这个“理性——神”是例外。

亚里士多德将这么一些特征,加于他的“理性——神”,后来一切唯心论者所讲的第一原则,还有哪个能够超越这些原则的呢?难怪黑格尔要说这是最高的唯心论了。

而且,一般地说,承认矛盾的、对立的原则是比较深刻的,符合辩证法的。亚里士多德自己的体系的原则也就是形式和质料、现实和潜能,也是矛盾的原则。他在这里却否认矛盾的原则,在矛盾之上列一个绝对的“善”,实际上是向形而上学的倒退。

必须指出的是:亚里士多德讲的这种神学理论,只在《形而上学》第十二卷这四章中出现。后来,当他在《形而上学》中更深入地讨论本体时(第七、八、九卷),这种思想却很少提到了。这是不是表示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了呢?从第七、八、九卷的论述,我们至少可以说,亚里士多德转为专心钻研作为本质和形式的本体。他对本质论的思想倾向浓厚了,对神学也就淡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