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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命案再现

书籍名:《魏西里探案集》    作者:贰拾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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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接连的枪响,闻声而来的警察已经将这座小院子包围了。

十多个民警手持着枪械在院外虎视眈眈。

雷肖一手勒着我,一手举着枪。

“放下枪,你已经被我们包围了。”一个酒糟鼻的中年警察站在门槛上。

“你们谁能隔着这个小子打死我,枪自然就放下了。”雷肖冷着脸,极其嚣张地挥了挥手上的枪。

“雷肖,你以为自己逃得掉吗?这半边城市都是警察,所有路口都被封锁了,你的协查通报也贴满了每个角落。”

一个年轻警察越众而出,这人竟是吴知厄。

我们四目相对,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焦急。

“那就打个赌,我现在带着这姓魏的小子出去,你们谁也别跟来,半小时后我把他放了,至于其他的就各凭本事了。”雷肖捏了捏我的脸,语气里充满了令人厌恶的自信。

他跟屠申两个这些天都在为逃跑做准备,我相信他这么有恃无恐必定是有原因的。

围着我们的警察并没有看到屋内牺牲的同事,再加上雷肖的强硬。

他竟再一次在众多荷枪实弹的警察面前,挟持着我越众出门。

这人打开了一辆警车大摇大摆地坐了进去,还笑着催促身边的警察给他钥匙。

“你很不服气啊?”

发动汽车后看见怒目而视的我,雷肖一个耳光打了过来。

我继续怒视着他,心中恨不得将他撕成千百块碎片。

“放心,我不会杀你的,我还会给你报仇的机会,有本事就来亲手抓住我。”他停顿了一下,“屠申也不会白死,你跟那个姓吴的小子都会下去陪他,很快。”

这人脸上阴晴不定,我猜不出他为什么改变了主意。

车行到护城河附近,雷肖一个急刹车打开车门朝着汹涌的大河纵身一跃跳了进去,湍急的河水里他只激起了一阵水花便沉入水中消失不见了。

车门被他反锁了,我虽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却怎么也出不去,只能眼睁睁地见他跳进河里。

我用头不停地撞着车窗,久病的身体软绵绵的生不出力气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吴知厄他们过了许久才在护城河边找到我。

“他跳进河里了,可这条该死的河通往哪里?”

顾不得身体的虚弱,我一出车门便问了起来。

“你已经被他们抓走一个礼拜了,这条河直接通往城外,不过上游有个坝,我早就让人去守着了。”

吴知厄身边一个年长的警察,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他肯定查过地形的,守在坝上我不觉得能抓到他,你们去那个院子找找看有没有线索?我要先去医院一趟了。”

话音刚落,腹部一阵剧痛袭来,我立时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已经在医院。

满目都是医院特有的白色,鼻尖也充斥着刺鼻的药水味。

我睁大眼看着周遭,昏迷带来的后遗症使得我一阵茫然。

“小伙子你真是体质好,枪伤感染发那么高的烧才昏睡了三天。”一个白大褂老医生站在床头絮叨。

生命里就这么失去了三天。

我来不及感叹,忙问:“医生,能不能帮忙打个电话去警察局,让我的同事来看我?”

抓到雷肖是我现在唯一在乎的事了。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移动电话也就是大哥大,非常稀少,联络只能靠座机、对讲机。

我躺在床上,全身如同木乃伊一样缠满了绷带,小腹麻木得像另一个人的身体。

又是一阵焦急的等待,直到下午吴知厄才到医院。

一进门,他就脸色晦暗地说:“没找着雷肖,他既没在坝上也没被城外设的卡点抓住。甚至我们加强了城内的搜索也一无所获,他就像隐形了一样。”

“这两个人什么来头?”我咬着牙。

“两个都是复员回家的老兵,好吃懒做不愿干活。前几年实在过不下去了,两人开始抢劫。仗着本事高强,越抢越多,后来案发了就干脆一路作案一路逃窜。这次被几省联合追捕,就差那么一点就被抓住了。唉,都怪我们俩……”

“他一定在城里,这家伙跳进水里只是障眼法!一条河那么长,雷肖可以随便找个地方上岸。”

我换了个姿势躺在床上,心情异常烦躁。

“我们在那个院子里什么线索都没找到,现在局里领导压力很大。”吴知厄顿了顿又说道,“有这么一个逃犯在,群众都不敢出门了。”

“市里这么大,他一定躲在某个角落等待机会,只要城里一松懈他就乘机出去了。”

我很清楚我们所在的是本省省会,戒严不可能持续太久。一定时间内找不到雷肖,他就能钻着空子逃掉的。

“好好养病,他逃不掉的。”

老吴拍拍我的腿,眼神坚定无比。

接下来半个月,我每天都心急如焚地催促老医生令我出院,吴知厄则时常带来最新的消息。

为了抓捕雷肖,市刑侦队从邻省还有地方武警部队抽调了很多人手来盘查布防,可是这个亡命徒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露面。

吴知厄眼神的自信也逐渐消散,我俩谁也没有明说,但都看得见对方的自责。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月,高强度的戒严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城区的搜捕渐渐放松了。

刚加入警队的我跟吴知厄遭遇了警队生涯的第一个挫折,就连警队队长王大脑袋也是终日耷拉着脑袋,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

那个年代警力实在有限,警方不得不把工作重心放回日常事务上。因为雷肖出色的反侦察能力,他成功逃脱了我们的天罗地网,整个警队都被打击得不轻,我们局长也因此提前退休了。

我跟吴知厄因为违反纪律写了无数份检讨书,起初我们是有意辞职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但雷肖没有被抓捕归案,我们又心有不甘。

时光如梭,又过了一年。因为憋了一口气,我跟吴知厄成长得极快,成了称职的年轻警察。只要有空我们便都拿去调查雷肖。

这时警局来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警官,她在档案室工作,名叫李铃铛。

这丫头名字好听,人也好看。一笑跟个风吹动的铃铛似的,警局里动心的适龄男青年远不止我们两个。

吴知厄这人闷骚,整天给姑娘念什么海子,什么顾城之类的新派朦胧诗,动不动就“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小巷又弯又长,没有门没有窗,我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

我比较实在,每天就给姑娘送吃的,什么好吃送什么,什么稀罕送什么。

实践证明了,群众的物质需求远远高过了精神追求,吃饱肚子比啥都重要,在李铃铛眼里小花布、手表、镜子的价值高过了顾城、海子一众人等。

就这样在众多追求者中我突围而出跟李铃铛处上了对象,我一米八六,她踮起脚再踩个板凳一米六八。尽管在外人眼中我们很悬殊,我却觉得很般配。

经过此役吴知厄备受打击,原本每天下班后都跟我一起打篮球压马路的他,自从我跟李铃铛好上之后,每天下班就悄悄一个人先走了。

正在我沉浸在甜蜜的初恋时,又出事了。

那天是周末,我跟李铃铛两个都没上班,她提出要去市郊教堂做祷告,我只好把家里那辆破烂凤凰牌自行车推了出来,这车是我爸结婚时作为三大件之一买的,经过岁月淬炼,它已经达到了除了车铃不响,哪儿都响的境界。

出了城。

“魏长生你这车不会散架吧。”铃铛搂着我的腰开着玩笑道。

长生是我妈起的小名,少有人知。偶然被李铃铛听到了,她为此取笑了我很久。

“看不起谁呢?我给你玩个花的。”

刚提起自行车准备玩个独轮杂技,谁知道一个没玩好,两人双双掉在地上。

我看了眼路边上那片黄灿灿的油菜花海,这一看竟看到了一抹不合时宜的刺眼红色。

顾不得扶起李铃铛,我冲过去,拨开茂盛及腰高的油菜花,一路跑到那摊红色前,眼前一大片土地已经全被渗透染红了。

我撮起一点泥土放在鼻尖闻了闻,果然是人血。

心情立时沉重起来。

喊来李铃铛一起在油菜花地里寻找,我们找了半天,除了一只三十六七码的男式回力鞋外什么也没有。而回力鞋在当时,因为价格便宜,穿的人群很广泛,并不算什么稀罕的东西。

“也许是有人受伤路过了这里呢。”善良的李铃铛仍在心存侥幸。

“希望是这样吧,我送你去教堂。”

她要去的教堂就在不远处了,我让她重新坐上来,一路心情沉重地骑行到了目的地。

尽管是周末,可前来祷告的信徒还是有不少。

圣像前一排排整齐的座椅上,无论男女老幼,都在静默虔诚地闭目祷告,为了不打扰他们,我们来到最后一排坐下,李铃铛也熟练地闭上了眼睛。

我天生是个坐不住的,在教堂里四处闲逛。

教堂左边墙上画了一幅达·芬奇的名作《最后的晚餐》,因为我母亲也是个基督徒,所以我曾见过这幅画,但跟我的所见不同的是,这教堂的壁画用色很奇怪。

一看可以看出这幅占满半边墙的画作是个未完成品,画上十二使徒除了犹大之外全都没有填充色彩,令我惊讶的是圣主耶稣也是全身雪白,唯独那个叛徒犹大全身通红,实在显眼至极。

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地方,无论在基督教还是天主教,耶稣的地位都远高于叛徒犹大,即使再拙劣的画师也不可能只给犹大上色。

与此同时我注意到,靠近壁画的位置坐了一个闭着眼睛的年轻人,他是那样地专心,以至于睫毛都不曾抖动一下。

那人二十四五岁,穿着一件破旧中山装,他的手臂自然地垂在大腿旁,低着头整个身子重心靠在椅子上。

我看了十多秒,这人连呼吸引起的胸部起伏也没有。

意识到不对劲,我快步上前,手刚刚碰触到他的时候,这人便像软泥一样向前栽倒而去。

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