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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吞下手指的尸体

书籍名:《魏西里探案集》    作者:贰拾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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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我注意到这男人中山装的左边袖子空荡荡的,他的手臂似乎比常人短了一截,我挽起他的袖子看到了被塑料袋包着的断腕。断腕切口整整齐齐的,应该是被利器生生砍断的。

这人左边脖子也有着几处伤口,伤口表面布满了一排细小整齐的牙印。

联想到之前油菜花地的那片血迹,我赶紧看向男尸的脚底,他正穿着一双皮鞋。

难道那双回力鞋是凶手留下的?

我摇摇头很快否定了这种想法,没有哪个凶手会傻到在现场留下了一双鞋都不知道。

这男尸两腮鼓起,似乎嘴里含着什么东西,我用手掰开他的嘴巴,取出了一样东西。

边上一个中年妇女回头看见我拿出的东西,大声惊叫了起来,其他正在祷告的人也被惊动了。

李铃铛站起来,她激动得大声喊着:“哪儿有电话?快报警!”

男尸嘴里含着的是一截断了的手指。

几个胆小的信众已经惊叫着,朝外面奔去。

我一边喊着:“我是警察,大家不要乱。”一边站在出口阻止剩下的人离去。

这时一个穿着长袍的老年神父从后面走了出来。

那神父并没有太在意我,反而装作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那具男尸,表情有些不自然。

“您认识死者吗?”我故意漫不经心地问。

神父点点头:“算认识吧,他来过教堂几次,这么年轻真的可惜了。愿他回到主的温暖怀抱。”

他在胸口画了个十字,一脸虔诚。

“麻烦您拿些纸笔来,我登记一下在场人的信息。”

很快神父让人拿来了纸笔,而我跟李铃铛分批给在场的人做着登记。

只能寄希望于嫌疑人还在这群人当中了,那样的话比对一下死者脖子上的齿痕和DNA,找出他来并不难。我国第一次将DNA检测技术运用在刑侦侦破是在一九八七年,当时在全国大多数公安干警都还没意识到这项技术对于日后刑侦工作有多么巨大的影响,而早在一九九一年我们的前任局长便花巨资引进了一批设备。

留在教堂中的群众一共有四十二个人,我跟李铃铛统计到一半,接到报警的同事们就赶到了现场,将他们和尸体一起分批带了回去。

而我和吴知厄继续留在现场勘查。

取证过程是漫长而烦琐的,走访群众,采集指纹,给现场拍照,反复勘定死者遇害的第一地点,以及确定他们可能经过的路径。

侦办案件是脑力活也是体力活,事无巨细一点都马虎不得,因为不到揭晓真相那一刻,谁也不知道哪些东西是有用的。细节决定成败放在破案上再合适不过了。

漫长的取证用了两天,我跟吴知厄在办公室忙着整理资料,我们的组长也是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宋离从殡仪馆的尸检室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坏消息。

“油菜花地的鲜血跟教堂的尸体经过比对之后,发现不是一个人。”宋离四十来岁,一张端正的国字脸,看上去正义感十足,只是劳累过度使得他的皱纹远超了他的年龄。老宋大多时候都弓着背,像是背着个小山。

不用他明说,所有人都知道这意味着还有一具尸体没有被发现!

很快局里召开了研讨会,本案所有侦办人员相继到场,老刑警大半都是老烟枪,会议室烟雾缭绕使得我深恶痛绝。

“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可能是两宗命案,我准备今天着手调查最近的失踪人口。你们有什么看法?”宋离沉着脸敲敲桌子。

“根据留在油菜花地的鞋子和鞋码来看,鞋主人是个矮个男性,我个人认为他遇害的可能性很大,这人一定是个外地人。”吴知厄率先发言。

我瞥了他一眼。

这吴知厄为了表现自己在卖关子啊,他在等一个人问为什么呢。

没多久,果然有人发问了。

“为什么是外来人口呢?也有可能是失踪啊,起码暂时没有发现他的尸体。”一个老刑警如是问道。

“第一,案发地点靠近国道,那是进市区的一条要道。第二,我已经在附近村庄打听过了近期没有人失踪。第三,那双鞋的鞋底很干净,油菜花地背靠着村庄全是泥土,只能从柏油公路这面进入油菜花地,鞋底才会这么干净。”

吴知厄接着自信地笑了起来:“我认为他多半是死了,因为凶手不可能自己的鞋子掉了还发现不了,鞋只能是被害人的。他当时失去行动能力或者思维意识了,更有可能的是被害人当场就死了。咱们假设一下,如果凶手挟持着没有意识或不能自主行动的受害人会怎样?凶手只会小心翼翼地防止他醒来呼叫这些突发状况,这种精神高度集中的情况下他是不可能出现这么重大的纰漏的。只有带着毫无威胁的尸体离开时,他才会因为心情紧张不小心留下鞋子。”

我眯着眼,他果然不愧是我最大的竞争对手。现场那么大量的鲜血,鞋子的主人遇害的可能性确实更大。

紧接着,吴知厄又分析起来:“凶手不大可能会带着尸体通过那片油菜花地,因为油菜花地后面就是村庄,带着尸体经过村庄被村民发现的概率太大了。所以我觉得尸体在村庄和凶手是那个小村村民的概率不高。”

说着他拿茶缸在桌上比画起来,油菜花地一面是国道公路,另一面是村庄。两旁是无法通过的小沟。

“我仔细去那片菜地看过了,血迹边上的油菜花有被碾压过的痕迹,毫无疑问这就是第一现场。而且根据尸体少了鞋子,凶手没有及时发现和原地返回寻找来看,他的遇害时间很可能是晚上。”

吴知厄期待地看着我们组组长宋离:“综上所述,我认为受害人是外省人,他跟凶手在夜里从公路到了那片菜地,凶手突然杀害了他,并将尸体移到了别处。”

宋离清了清喉咙:“还有一种可能,油菜花地是凶手藏尸的地方,他可能太紧张了或者像你说的在夜色里作案看不清,所以才会在现场留下血迹跟鞋子。”

这种可能性我觉得不高,因为油菜花地早就被我们翻找了几遍,如果真有掩埋的痕迹不可能还没发现,但命案侦破中只要有一丝可能的线索都不能放弃,所以我也没开口反驳宋离。

他揉揉脸继续说:“我们还在案发现场附近发现了几枚鞋码更大的脚印,根据那几枚并不清晰的脚印我们能大致推测,那是一名体重在80~105公斤,身高在一米八以上的成年男性留下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工作很多,一方面要排查本市跟临市近期的失踪人口,年纪是12~16岁青少年或者是体形偏矮小的成年人。另一方面要在那血迹周围展开更严密的侦查,很可能死者就埋在那。另外走访附近村民的工作也要继续,本市体形重大的胖子极有作案嫌疑!”

我站起来补充道:“关于吴知厄说的其实还有一种可能,那鞋也许是被害人故意留下的求救线索。教堂那个神父没有说实话,他不只认识死在教堂的男人那么简单,那人的眼神骗不了我的。”

“目前只能将两起案子分开侦办,能不能并案看你们的后续调查结果了。教堂的死者死亡时间距离被魏西里发现他相隔不过一两个小时。也就是说,他很可能是死在教堂里或者教堂附近的。”

宋离用力地敲着自己的脑袋,任谁都看得出警队副队长身上的担子并不轻松。

他一拍桌子继续说着:“目前死者的身份确认了,他是本市电镀厂职工,叫徐成,今年二十二岁。经过尸检,法医在死者的胃里发现了他的肌肉组织。并且是咀嚼过的,很可能是凶手逼迫仍活着的死者自己干的。一个无比凶残的恶徒!”

宋离这话一出,整个会议室都炸锅了。

除了我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惊叹。其实,我在发现死者失去了一整只手掌,而嘴里却只有一根手指时就已经猜到了。

这个恐怖的凶手逼迫着死者在还活着的时候把自己的手掌吃进了肚子里,最后还让他含着一截手指坐在耶稣圣像前。

我问出最关心的问题:“老宋,徐成的死因是什么?”

“法医发现死者的心肌细胞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心肌中夹杂着许多红玫瑰色的血斑,说明出血过多,损害心脏功能。并且在他体内发现了很多儿茶酚胺,通俗来说这个人是被吓死的。”

宋离有些不情愿地说。

事后我专门找法医了解过,那是一种神经介质,主要由肾上腺所分泌。当人处于极度惊恐状态时,肾上腺会突然释放出大量的儿茶酚胺,促使心跳突然加快,血压升高,心肌代谢的耗氧量急剧增加。过快的血液循环如洪水一般冲击心脏,使心肌纤维撕裂,从而心脏出血,导致心搏骤停致人死亡。

副组长刘安全接口道:“也就是说,这个凶手很可能在附近等受害人死了再将他移尸教堂?”

“也可能他就是让徐成坐在教堂含着自己的手指,然后被活活吓死的!”我有些胆寒地补充。

“凶手很可能继续犯案。”宋离停顿一会儿继续说,“这起案件是很明显的虐杀,凶手心理绝对是有问题的,他一定会再犯,我们要在他再次犯案前抓住他。”

刘安全继续道:“令人不解的地方就在齿痕上,死者脖子上牙印整齐细密,法医倾向于是女人或是孩子的。”

一时间,会议室里乱了起来。

见我意犹未尽,宋离拍拍巴掌:“都静一静,魏西里你有什么想说的只管说,别一脸便秘一样。”

会议室内立刻哄笑起来,大家倒是不吵了,只是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我清清喉咙,站起身说道:“齿印是很奇怪的一点。它既不是致命伤,也没必要。这不是留下了找到自己的证据吗?我觉得行凶的人处在非理智的状态,当时他控制不住自己了。”

会议进行了半小时,不大的会议室里全是烟味,我用手扇了扇才继续道:“而且我觉得凶手让死者含着手指坐在圣像前是有寓意的,他一定在内心深处认为这个死者是个罪人需要赎罪,杀人者当时很可能会留在现场目睹着一切,查当时留在教堂内的人,凶手一定在他们中间!”

“说得也有道理,教堂的事就交给你去办了,目前还没找到油菜花地血迹的主人。这具还没出现的尸体在哪,你们有什么看法?”

众人又讨论了一会儿案情,最终组长宋离总结陈词,布置完接下来的工作,才语重心长地说道:“我会向王队申请别组的同事帮忙的。记住宁可累点苦点,也不可马虎大意放过任何一个线索。散会吧。”

与会的刑警们这才心情沉重地陆续离开会议室。

吴知厄就走在我的边上,他沉着脸刻意跟我保持着距离。大概是因为李铃铛的缘故。

我跑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老吴,你走那么快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