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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考试制: 身披黑长袍的历练

书籍名:《在牛津和哈佛求学》    作者:李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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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制:  身披黑长袍的历练虽说牛津一对一的授课制强调理解和分析,强调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但是这并不乏对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进行合理的考核,也并不意味着受过牛津导师制训练的学生就可以自高自大得不受任何约束。恰恰相反,牛津有一套非常严格的考试制度,尤其对本科生和攻读M.St.和M.Phil.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来说更是如此。在牛津大学,第一年的课程结束之时,攻读硕士学位(M.St.或是M.Phil.)的学生需要参加一种资格考试(qualifying  examinations)。这种考试规格讲究,要求严格,份量大,强度高。只有通过这一考试,一年制M.St.硕士项目的学生才有资格取得硕士学位,而攻读M.Phil.硕士学位的学生才有资格升学,进入第二年,着手进行硕士论文的构思和写作。准备考试这种资格考试按一整套严谨的程序进行。考试之前,每个学生会收到研究所发来的一份有关考试的备忘录。它写得富有学术风格,开门见山说明:  如同我们对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理解一样,每个学生对英国的考试制度,尤其是牛津的考试制度的了解会有所不同。对牛津的考试制度,有的学生已经有所体验,了如指掌,但是还有其他学生来自不同的教育背景,在考试之前,需要对牛津的考试制度有一基本的了解。因此,这份备忘录可能会对来自不同教育背景的学生有一些指导作用。备忘录不仅清晰地道出牛津考试制度的理念,而且引导学生该如何应付考试,非常实用。牛津的考试制度和其导师制的理念一脉相承,在备忘录中一目了然。它明确指出,虽然资格考试要测试学生对自己基本的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但是考试的主要目的不是用来测验学生的记忆力,而是来考查学生对这一学科的真正理解。  针对国际学生,备忘录还告知,按大学规定,英语非母语的国际学生可以携带字典进入考场,以便查用。备忘录甚至把资格考试和下一学年学业安排的关联都做了承上启下的说明:  不管下一年的学业计划如何,在考试之前,学生应该和导师约好考试之后(但要在考试结果尚未公布之前)见面的时间。对即将进入M.Phil.第二年的学生,在暑期离开牛津之前,需要和你们各自的导师约见,商谈下一年硕士论文的初步构想。下一学年开学之前一周内,学生需要把硕士论文的题目、概要和初步的参考文献交给导师。人类学研究所每年大约招收十来位攻读M.St.和M.Phil.的学生,分别来自不同的学院。1991年5月,考试之前的两个月内,10位攻读硕士学位的同学自发组成了学习小组,约好时间,每周一次,轮流在一个同学的住处聚集,一起就考试涉及的主题复习、讨论,然后聚餐。当时我们收集了往年的各类试题,对往年出现的考题,大家各抒己见,进行讨论,利用平时一对一授课时掌握的内容和得出的观点对试题进行全面剖析。集思广益,这种团队合作着实非常有效。我一边参加小组讨论会,一边全力以赴温习课程,准备迎考。考试楼内资格考试是在一个古老的考试大楼(Examination  Schools)内举行。这一大学考试中心由19世纪英国最著名的建筑设计师托玛斯·杰克逊(Thomas  Jackson)于1876年至1881年设计建成,位于牛津古城的中心地段——高街(High  Street)。每年6月考试期间,每天大约有上千学生来到这里参加笔试。所有的监考官和考生都得带上方帽,穿上黑袍子才能登堂入室(即林语堂所谓的“带方帽穿袈裟”)。每年考试期间三五天,牛津城内,身着黑袍的学生招摇过市,一时间似乎全都回到了中世纪,成了经院制度下的门徒,呈现出一派浓重的经院气息。高街本来就是牛津车水马龙之地,繁华、热闹,每年学年结束之前大考那一星期,特别在学生进出考场的高峰期,高街会出现交通受阻现象,大学不得不临时派交通警察来维持秩序。考试的那两天,临考时紧张地步入考场,交卷出来时如释重负,根本顾不上这一考试大楼的建筑多么与众不同,周围的景观也丝毫引不起我们的兴致。其实,这一考试中心不仅是多种考试的场所,而且还在此举行大型的演讲和学术会议以及学术仪式,比如,人类学研究所戴维斯博士就任教授一职的演讲就在里头举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座大楼还曾被当作军用医院的临时所在地。一大早,我和同研究所的同学安德鲁·霍尔一同从圣安东尼学院往高街走。我也不例外,身着黑长袍,还带着一本葛传椝和陆谷孙主编的《新英汉词典》。我对安德鲁说,此时此刻,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说其实这才是进入考场时的最佳状态。我们从圣安东尼学院沿着公园路,经过伯德莲图书馆(the  Bodleian  Library),往考试大楼的方向走。过了伯德莲图书馆,我们就上了凯特街(Catte  Street)。匆匆路过谢尔多尼亚剧院和赫德福特学院(Hertford  College),过了万灵学院,出了凯特街之后,我们就上了高街。在?西学院(Queens  College)前穿过高街,迎面就是考试大楼了。考试大楼作为社会和文化人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我们需要在考试大楼内呆上整整两天的时间,完成四门课程的考试。一天考两门,每一门得考三个小时,上午和下午各三个小时,期间只有一段时间供考生出来吃午餐。第一天上午,我们考了各自选读的区域研究的主题。根据研究所内导师的专攻方向,学科分为四个区域,而学生们选的专攻区域一般和自己导师的研究领域相符,其中包括北非、南亚(主要以印度和尼泊尔为主)、东南亚海域(印度尼西亚)和中东地区。接着的三门考试科目分别是有关人类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涉及政治、经济人类学,社会结构和宗教人类学等人类学最主要的分支。每门课程的考题都有10至12道,考生可以从中挑选3道,在3个小时内写出3篇不同的短论文。监考官就是我们的导师,他们轮流执行监考的任务,一律披着黑袍。人人穿着黑袍子,静静地坐在考试大厅里的氛围可想而知,但我哪能顾得上关注这肃穆的场景,只顾埋头疾书。虽然带了字典,但是其实根本顾不上查看。这让我不由想起在国内高考时,7月份的大热天,大汗淋漓,监考人员递来凉凉的湿毛巾,可似乎谁都顾不上这份享受。两天的考试中写出了12篇论文,让人精疲力竭。好在两天的考试分别排在周五和周一,不管怎样,我们可以在周末两天缓口气来对付星期一的另外两门考试。考试的基本内容来自平时做一对一的授课时阅读的书籍,写的论文以及和导师讨论的议题。其涉及面非常广,从政治人类学到宗教人类学,从有关非洲部落的巫术理论到印度的种姓制度。我们除了在人类学领域内引经据典之外,还要引用具体的部落和社区的实例。如若没有仔细通读导师列出的书籍,用心跟导师上一对一的研讨课,是不可能通过这些考试的。如果说在一对一授课时,学生不知道导师提出的问题的答案,可以想办法把问题反弹给老师,或是迂回曲折地铤险而过,因为确实导师会向学生提出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那么在考试时可是真刀真枪,没有导师坐在面前让你反弹,也没有迂回曲折的余地,因为试题出得简明扼要,结果纯粹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如果没有读过领域内的名著,对试题的理解和切入也就无从谈起。两天紧张的考试结束时,我恍恍然走出考试大楼,天空已经泛出傍晚的湛蓝色。暮色里,感到脑子阵阵发胀。我机械地挪动步子,沿着高街,经过伯德莲图书馆,穿过邦巴力路,回到了圣安东尼学院。一进学院内自己那间狭小的卧室,本来绷得紧紧的全身神经一下子全都松懈下来,浑身无力。我来不及脱下黑袍子,就瘫倒在床上,一丝一毫都不想动弹,过了好久才缓过劲来。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可资格考试并不到此为止。在考试大楼的专业课目考试刚结束之时,我们还从考官那里收到一篇回家完成的论文(takehome  essay)题目。这篇论文必须在紧接着的三天半内完成,上交考试大楼办公室。这篇论文上交之后才算正式完成了资格考试的所有项目。带回家完成的论文(takehome  paper)主题有八个:“完整的人”(The  Whole  Person)、“东西方相交”(East  Meets  West)、“少数族权”(Minority  Rights)等,篇幅要求在五千字左右。学生可以选写其中的任何一个,得在周五中午12点之前上交考官秘书处(Clerk  of  Schools),由考官秘书处转交研究所。因为是带回家完成的任务,学生可以参考研究所和大学任何一家图书馆的资料,但是时间毕竟有限,我们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选定题目,确定文章的主体、立意和论点之后就得下笔。我以“完整的人”为题,从结构主义的角度来阐述人类学对人全面的理解和剖析。周五把论文交到考试大楼以后,我觉得整个人的身体顿时轻了。一星期的考试终于结束了,我确实精疲力竭。从小学到大学,我经历过无数次考试,可是强度都不能和牛津的M.Phil.资格考试相提并论。想到自己能够完成这么一项艰巨的任务,内心深处升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不管考试的结果怎样,这一年我终于挺过来了。现在回想起来,依然觉得如履薄冰。考试后没几天,我就去伦敦见太古奖学金项目的主管布罗蒂先生,商谈暑期回国探亲和游藏区的计划。那天下午,我们的资格考试的结果就要在研究所的广告栏上公布。傍晚,从伦敦一回到牛津,就直奔住在伍德斯托克路安德鲁的公寓。当时,所有硕士班的同学都在他家聚会,庆祝资格考试的成功。我按了门铃,安德鲁跑下楼来,我开门劈头就问:“我通过了没?”  安德鲁一边说恭喜,一边连连笑我那份过度紧张的模样。我确实很在乎:  似乎所有一切的意义都凝聚在这场资格考试的结果之中。资格考试之后第一年的学业完成之后,回国之前的那一段是我到牛津以来最为轻松的日子。走在广阔的河港草滩(Port  Meadow)上,脚下是松软的草坪,远处是古老楼房的剪影,牛羊在远处怡然自得地徜徉。此时,我才全心体验到牛津原本富有的雄浑而又深沉的历史感。做学生多年,入学牛津是第一次不必为花费发愁,但学业上的压力却令人的心力几近枯竭。在牛津第一年就学的时光过得缓慢而辛苦,如果不是暑期能回国的念头支撑着,我恐怕已经弃学回国了。庆幸的是我顶住了压力,完成了繁重?学业。所有这些经历是我一年以前启程出国时未曾想象得到的。根据研究所里的要求,第二年所有的学生不仅要专攻一个特定的区域,而且还要完成一篇硕士论文。当时,阿伦博士时常提到,对印度和中国的文化与社会作比较研究至关重要,是一项值得人类学家倾注毕生精力的宏大事业。他始终认为,虽然这两个文化不尽相同,但是多处是有很强的可比性。记得一次个人授课时,他让我比较印度和中国这两个庞大的农业社会家庭结构的异同,还引导我使用这种比较法来分析汉族地区的传统社会和藏区的不同。由于在牛津的日子匆匆,规定的课程又重,对这一议题一直没顾上探讨,但我从个人授课和他的指教中不知不觉开始接触到印度文化。他觉得,中国大陆的学生有随时可以进入藏区进行田野考察的便利,要是我有心专攻藏学,确实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他还鼓励我了解藏区文化,建议我读一些有关藏区文化的书籍。由于这一师承的渊源,我开始阅读和藏学有关的系列著作,并决定以藏区作为自己的研究专攻。第二学年的5月份,我先要上交硕士论文,然后还得通过两门年末考试,一门是考区域研究专业,另一门就是针对各个学生递交的硕士论文,导师出题要求对一些议题作进一步的阐述。第二年,在同样的时间,我们进入考试大楼参加毕业考试。考试的形式和第一年的一模一样,只是长度和强度都大幅度地缩减了。在牛津,取得学位之前的最后一关就是论文答辩,或通俗地称为口试(viva),拉丁词“viva  voce”的简称,意为口头考查。在美国,通俗地被称为“oral  defense”,即相当于国内的论文答辩。口试中,就两门考试的答题和硕士论文,三位考官会让你对此作进一步探讨,然后了解硕士学位取得后的求学或求职计划。虽然答辩就在研究所的小会议室内,但是主考官和学生都得穿上正式的黑长袍。男生得穿上黑西装,里头配上白衬衫和黑领带;女生也是同样,穿上白衬衫和黑裙子或是黑裤子,领结倒是免了。一整套的服饰要求被正式写入学校的校规,拉丁文叫“subfusc”,指的就是整套黑色的正式服装。对学生考核的每一步骤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既有节奏,又按照一套古老的传统来执行。在我紧张地对付了一系列提问之后,答辩委员会就饶有兴趣地问我下一年的打算。我为之暗自高兴,因为根据学长的经历,这就意味着我已经顺利通过种种考试,否则根本不必打听下一年的计划。当时,我告诉他们,自己非常希望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短短的两年,在学业上取得不少长进。牛津的求学经历,牛津的硕士学位对我而言,意义深远。我由此不禁想到了里亚科可对获取牛津学位的一段风趣的描写:  对于愚钝的学生,经过相当时期,牛津大学也给一个学位,这个学位的意义,不过表明他吸过牛津的空气而未坐狱。社会对于多数的学生也只能期望如此而已。但是对于有天才的学生,牛津却给他很好的机会。他无须踏着步等待最后的一双跛足羊跳过篱笆,他无须等待别人,他可以随意所之,向前发展,不受牵制,如果他有超凡的才能,他的导师对他就特别注意,进而予之持续的“烟熏”,直至点燃其智慧的火花。1林语堂著:  《话牛津》,载《林语堂文集》第9卷,北京:  作家出版社1995年版,第345—346页。斯蒂芬·里亚科可(Stephen  Leacock)的原文如下:“On  the  dull  student  Oxford,  after  a  proper  lapse  of  time,  confers  a  degree  which  means  nothing  more  than  that  he  lived  and  breathed  at  Oxford  and  kept  out  of  jail.  This  for  many  students  is  as  much  as  society  can  expect.  But  for  the  gifted  students  Oxford  offers  great  opportunities.  There  is  no  question  of  his  hanging  back  till  the  last  sheep  has  jumped  over  the  fence.  He  need  wait  for  no  one.  He  may  move  forward  as  fast  as  he  likes,  following  the  bent  of  his  genius.  If  he  has  in  him  any  ability  beyond  that  of  the  common  herd,  his  tutor,  interested  in  his  studies,  will  smoke  at  him  until  he  kindles  him  into  flame.”  Stephen  Leacock,  My  Discovery  of  England,  New  York:  Dodd,  Mead  and  Company,  1922,  p.94.想来,我可能就属于里亚科可笔下的那一类“愚钝的学生”(dull  student)。为了使自己变得锋锐,只得继续修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