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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读读 > 诗歌戏曲 > 天生丽质

第4页

书籍名:《天生丽质》    作者:王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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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天生愚笨的我,几个晚上下来,汗流成河,新舞,旧舞,全踩不到点。看花容易绣花难,看似简单的动作,手脚就是无法协调。我感觉到了前后左右投射来的鄙夷、敌视的眼光。一天,舞毕,我垂头丧气地对金秀说:“我不是这块料,学不会,明天不来了。”金秀擦着汗,瞄我一眼,却与别人说笑。我以为金秀也认同我的自知之明,不便挑明罢了,一扭头走了。
        “柳叶。”听到金秀的叫声,我回转身。“你什么时候有空?”金秀小跑过来,问。
        “周日不上班。”
        “周日下午到我家去,我教你。”
        我望着金秀不说去,也不说不去。
        “当然,是童文斌家。”说罢,金秀挑了挑眉,挑衅地看着我。
        “好。”真怪,童文斌藏着掖着时,我在犹豫,一旦挑明,却毫不犹豫地应了。
        四
        金秀被学校劝退后,成了一名纺织女工。
        俗话说,好男不进钢,好女不进纺。大姨哭着喊着拽金秀去我家道歉,我爸刚升任镇长。金秀一把甩开她妈的胳膊,昂首走进二棉厂。
        顶着抢镇长妹妹的男人的名声,金秀在二棉厂的境遇可想而知。起初她被分配到勤杂组。细纱挡车间主任看不过去,要走了金秀,并收金秀为徒。金秀不堪重负的可怜样让车间主任母爱泛滥。一年后,厂光荣榜上的“最佳挡车工”下面赫然挂着金秀的照片。
        金秀挺直了腰杆,大姨却矬了下去。这个坚强的女人,大姨父去世都没让自己掉下一滴眼泪,倒是金秀把她的眼眶变成两口汩汩流淌的泉眼。大姨提前从农场办了退休,金秀从外婆家回到自家,母女俩终于团聚,然而母女二人却形同陌路。
        有一天,下夜班的金秀经过菜市场,像往常一样先买菜再回家。突然,耳边隐隐约约传来歌声。蹲在菜摊前的金秀端直身子,侧耳细听,是歌声。她觉得那歌声是她前世约定的情人,虽然茫茫人海、吵吵嚷嚷,但他们一下就分辨出彼此的鼻息。金秀一跃而起,踏歌前行。出菜市场,是一“人”字形分岔口,人来人往,热闹非凡。那里新开了镇上第一家音像店。店家正在用大分贝音响播放邓丽君的《又见炊烟》。
        “又见炊烟升起,勾起我回忆,愿你变作彩霞,飞到我梦里。”
        邓丽君是金秀的偶像。每次偷听后晚上必做梦,梦见自己站在一个绚烂的舞台上,一身华服,边唱边舞。如今靡靡之音公然进入市井街头,金秀感到体内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让她周身痒痒,却身痒难抓。她拔腿跑起来。
        不料,那些东西倾巢而出,波涛汹涌,势不可挡――眼前好一个金碧辉煌的天地大舞台,青山顶上,一轮红日喷薄而出,刚收割完的稻田,黄灿灿的底色,再镀上一层金黄,美得眩目。一阵风吹过,稻香扑鼻。金秀在格子布似的稻田里跳跃、奔跑、旋转,仿佛一只重见天日的困兽。
        直到筋疲力尽,她才歇息。喘着粗气,感觉胸口还有凝滞的一团没有宣发开。金秀两手在唇边围成喇叭状,试图虎啸龙吟一番。可嘴巴仿佛套上了玻璃罩,传入耳朵里的声音如一地鸡毛。金秀惊愕了。她转而唱歌,放声高歌。喉咙似被什么牢牢掐住,歌声出不来。
        喉咙出了毛病。金秀的泪水夺眶而出。小时候听人讲曲不离口,许久不唱歌,连话都不大讲,嗓子锈掉了。还有那些雪花似的绒毛,天天往嗓子眼里飞,把那个地方堵住了。她绝望地望着祭塘,河水波光粼粼,宛如披上了一件金光闪闪的戏袍。金秀突然发现河对面竟是外婆家,怎么就跑到了德化村,她看到了那块月牙般的空场地,她在那里唱歌、唱戏、翻筋斗,周围一片叫好声。别了,童年。
        打这天起,金秀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好久。她蹲马步、压腿、劈叉、拿大顶,嗓子哑了,不能让童子功也没了。她的身子,天生柔若无骨,是上天的馈赠,不能让它们僵硬,指不定哪天就派上了用场。十九岁生日,金秀用积攒的钱送自己一个小三洋。音乐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最长情的陪伴,随音乐而舞,没有比这更幸福快乐的了。从此,金秀不再孤独、压抑、苦闷,她活在自己的艺术天地里。
        大姨到城里参加我的婚礼,回家后病情一天天加重。金秀已老大不小,大姨老病又添心病。
        一天,上小夜班的金秀到厂房后面的综合楼一楼仓库取材料。刚装完手推车,突然停电。她静静地等待来电。几分钟后,发电机轰隆隆响起,光明却没有如约而至。她猛然想起发电机的电只供应生产厂房。不一会儿,噼里啪啦的脚步声从楼上下到大门口,然后是铁门哐啷哐啷的合拢声,咔嚓一声,锁上。金秀一边叫喊一边摸索着向房门口扑去。可是她嘶哑的嗓音在周遭的机器轰鸣声里,犹如水里掉进的一粒沙子。等她摸黑来到大门口,人影已被黑暗吞没,前面的车间灯火通明。喊不出声。喊也白喊,噪声一片,没人听见,只好等同事发现她不见了来找她。她以为取完材料马上回车间,没有和谁打招呼,连棉袄都没穿。金秀双手伸进袖筒,在走廊里来回跑步。冷。虽说已立春,春寒料峭,早春的冷是躲在暗处,逮着了一丝丝地往骨头缝里沁。谁会是第一个发现她不见了的人呢?金秀边跑边想。倏地一个念头萌生,第一个来找她的,女的我们就结拜金兰,男的我就嫁给他,当然得是未婚男。这是上天赐予的缘分,不能辜负。
        有手电光朝这里照射。看蒙的轮廓,是个男人。“金秀,金秀在吗?”手电光越来越近。听到了男人的喊叫声,金秀的心缩成一团,提上嗓子眼。
        是李大明。金秀有种预感,李大明会是第一个找她的人。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三句以上的话,但李大明的心思她看在眼里。
        栏杆铁门开了。“你好歹应一声嗒,害我找得好辛苦。”李大明用手电光把金秀上上下下照个遍,像要确认金秀是否完好无损。“没吓到你吧?一个女孩子,黑灯瞎火的……走啊,吓傻了?”李大明怜惜地嘟嘟哝哝,见金秀一动不动,伸出手去拉她。这一拉,拉开了爱情的闸门,金秀一头扑进他的怀抱,哇地大哭。
        五
        比约定时间晚了二十分钟,金秀开门时仍穿着睡衣,睡眼惺忪,似乎才被我的敲门声惊醒。我站在门口,进退两难。
        “进来呀,难道要我请不成?”金秀打着呵欠说。说完醒悟过来,一把将我拉进门。“他不在家,早出去了。”我对金秀抿嘴一笑,换鞋,把手上的一袋水果搁在茶几上,轻轻坐在布艺沙发上,沙发却深深陷了下去,随口问道:“他上哪儿去了?”“教小孩写字画画去了。”金秀边说边闪进厨房。“他还在玩那些玩意儿?”“丢了很多年,是这几年我鼓捣他才又捡起来的。还好,武功没废掉,对付小屁孩们绰绰有余。”金秀从厨房出来递给我一杯水,说话间叹了口气:“可惜了,否则,没准成大家了。”我脱口接上,“幸亏没有,不然人家早被别人抢跑了。”我俩笑了,是那种短促的笑。童文斌两任女友皆是我亲戚,金秀和姑姑又是情敌,玩笑出自我的口显得别别扭扭。
        “唉呀,都快三点半了,你怎么来得这么晚?”金秀瞥了一眼手机埋怨起我,不容我解释接着说,“你坐会儿,我去准备下哈。”她急忙忙向卧房走去,突然回过头,说:“来就来了,拎东西干吗?真拜师呀。”我如实回答:“一是拜师,二是走亲戚。”这一袋东西还真费了我一番思量,第一次来空手不好,可礼物重了不好轻了也不好,等打定主意买水果,方才在水果店又为买精装果篮还是散称水果纠结半天。最后散称了几斤苹果和刚上市的荔枝,实在,随意,跟现在的金秀匹配。跟金秀混了几个晚上,虽然交流不多,感觉金秀的变化还是蛮大,不再是从前那个喜欢用花里胡哨的装扮刷存在感的女阿飞。她由一朵浮云变成雨,踏踏实实地落到地面上。但她的这颗雨滴本质上多了点成分,即使落到地面也是闪烁在草叶尖上晶莹剔透气象万千的那颗。V领练功服,丸子头,素颜,最多点个红唇,在一群花枝招展千姿百态的女人中,金秀并不起眼,可是音乐一响,腰肢一扭,金秀便是舞台上万众瞩目的那束追光,周围全黯淡了。金秀的素朴简约成就了她别样的风格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