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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骚》的祭歌结构

书籍名:《楚辞与原始宗教》    作者:过常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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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骚》作为一首长篇抒情诗,它表达了屈原远大的政治抱负以及怀才不遇的悲哀和愤怒,感情异常强烈。而文中所体现的内容也是十分驳杂的,既载录了大量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也提及一些巫术祭祀和神话传说。这些现象一方面显示了屈原的情意郁结,不可自拔,一方面也可得见屈原的文化背景和知识修养。但是,这种风云变幻、古今杂陈、人所莫测的诗歌结构却使后人大费踌躇,一般学者皆以“汗漫横肆”(周用《楚辞注略·自序》)说之。如明人汪瑗在《离骚蒙引·焦竑序》中云:“《离骚》惊采绝艳,独步古今,其奥雅闳深,难以遽测。自昔溯风而入味,沿波而得奇者,虽间有之,未有能阙其全者也。”清人吴世尚以《离骚》为写梦之作,他说:“此千古第一写梦之极笔也。而中间颠倒杂乱,脱离复叠,恍恍惚惚,杳杳冥冥,无往而非梦景矣!”(《楚辞疏》)也就是说,在汪瑗和吴世尚看来,《离骚》的笔法极为神奇,以至人们摸不清脉络。后人有感这一问题的存在,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多种段落划分方案,但仍无最后的结论。

显然,从内容或修辞的手法来确定《离骚》的层次段落是比较困难的。我们认为,《离骚》的结构绝不是杂乱无章的,它存在着一种内在的结构,这一结构与巫术祭歌是相同的,也可以说是与巫祭的仪式平行的。但文化的隔膜使我们忽视了这一点,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可以看到《离骚》有着完整而严密的逻辑性。

《离骚》的抒情主人公是屈原本人,诗中除了抒情外,还描写了抒情主人公的行为,从而构成了一个简单的情节。从这个情节的发展来看,《离骚》显然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开头到“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第二阶段从“忽反顾以游目兮,将往观乎四荒”到“揽茹蕙以掩涕兮,沾余襟之浪浪”,余下为第三阶段。就情节而言,第二段为济沅湘南征,向重华陈词;第三段为神游求女;至于第一段的情节,将在下文详述。这种划分虽嫌简单,但线索应该还是清楚的,每一段都包括这么一个抒情过程:(1)征引三代成败之例;(2)陈述现实的不公;(3)表白自己的情志。下面简略列出代表性的诗句:

第一阶段:

(1)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

……

(2)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以齌怒。

……

(3)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

……

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

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第二阶段:

(1)启《九辨》与《九歌》兮,夏康媮以自纵。

……

夫维圣哲以茂行兮,苟得用此下土。

(2)、(3)阽余身而危死兮,览余初其犹未悔。

不量凿而正枘兮,固前修以菹醢。

曾歔欷余郁邑兮,哀朕时之不当。

第三阶段:

(1)汤禹严而求合兮,挚咎繇而能调。

……

宁戚之讴歌兮,齐桓闻以该辅。

(2)何琼佩之偃蹇兮,众薆然而蔽之?

惟此党人之不谅兮,恐嫉妒而折之。

(3)惟兹佩之可贵兮,委厥美而历兹。

芳菲菲而难亏兮,芬至今犹未沬。

每一段都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抒情过程,因此,它们在抒情达意这一点上是相对独立,各自完整的。那么,这三段式结构的内在根据是什么呢?我认为,这种结构得自于民间祭歌,是屈原自觉或不自觉地模仿了民间祭歌的结构。下面我们将逐一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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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骚》三段的情节性语句在后二段表现得比较明显,它们或直接或隐约地提到祭祀仪式,这一般不难理解。那么,第一段与祭祀仪式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来看《离骚》开头的几句: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皇览揆余于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自古以来,对这几句的解释最为繁多,叠床架屋,使得其变得面目全非。因此,我们必须对此作一些清理工作,才能显示出其真实面目。

一般认为,这几句是屈原自叙出身,属于传记性的情节。这一结论得自王逸。但这一结论很难说是可靠的,它存在好几处漏洞,皆不能自补,古今都不断有人指出来,现总结如下:

(1)关于“皇考”。王逸从“皇考”二字断言,“伯庸”是屈原父亲的字。洪兴祖不同意这一观点,说:“原为人子,忍斥其父名乎?”(《楚辞补注》)理由过于单薄,未能广为接受。王逸的根据是《礼记·曲礼》中所言的“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妣……”以及“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二句。但此二句并非确解。同书《祭法》篇亦有“皇考”的记载:“王立七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依次而推,这里的“皇考”应是曾祖父之称。故宋人叶梦得据此称:“父没称皇考,于《礼》本无见。”(《石林燕语》)父死单称“考”是有的,而《离骚》所言乃“皇考”,从《礼记》和先秦其他典籍如《诗经》来看,“皇考”连用已经成为习惯,有其特殊的意义,是不能等同于“考”的,因此,王逸把“皇”字释为“美也”。单独拈出一个“考”字,说是屈原的父亲显然是不对的。王闿运作《离骚释》曰:“皇考,大夫祖庙之名,即太祖也。”闻一多举《诗经·周颂·雝》例云:“鲁韩毛三家皆以为禘太祖之乐章,而诗曰‘假哉皇考’,此古称太祖为皇考之明征。”(注:闻一多:《闻一多全集》,第二卷,294页,北京,三联书店,1982。)此类例子还有《周颂·闵予小子》和《周颂·访落》等。此外,《小雅·信南山》以“皇祖”和“祖考”并立,皆可说明“皇”所表明的先人即是祖先。饶宗颐先生也很看重这一“皇”字,他在《楚辞地理考》中认为:“金文颂辞屡用‘皇祖’,‘皇父’,‘皇叔’,诗书有‘烈考’,‘文考’与‘皇考’义并同。‘皇考’即‘太祖’。”(注:饶宗颐:《楚辞地理考》卷上7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丁山先生的《中国古代宗教神话考》亦云:“周人宠神其祖若考,曰‘皇祖’、曰‘皇考’。杜伯盨所谓‘用亯孝于皇神祖考’,是其本谊。”又云:“帝、皇两字,字异而其涵谊则一。”(注:丁山:《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考》,179~180页,上海,龙门联合书局,1961。)此就西周晚期金文再举两例,《番生簋》:“显皇考穆穆克哲厥德,严在上。”《虢叔旅钟》:“皇考严在上,翼在下。”此所谓“在上”,根据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的解释即是“宾帝”,在帝左右的意思(注: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581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而有权利“宾帝”的是“先公先王”,即先祖,并不专指亡父。此外,人们通常以“皇妣”与“皇考”相对而言,但“皇妣”亦非亡母之意。《国语·周语下》记载周景王与伶州鸠关于音乐的对话,其中伶州鸠言及“我皇妣大姜之姪,伯陵之后……”,此处的“皇妣”指的是太王之妃姜氏,与伶州鸠的辈分相差甚远,而且亲戚关系亦不是很明显。如果“皇妣”不能确言是亡母,则“皇考”亦非亡父可知。

(2)关于“贞”。王逸释“贞”为“正”,此甚为不当。“贞”的最初的含义即占卜,《说文解字》云:“贞,卜问也。从卜贝以为贽。一曰:鼎省声。”徐中舒编《甲骨文字典》释“贞”字流变曰:“,等本象鼎形,卜辞中常借以表示卜问之义。鼎形锲刻不易,逐渐简化为形。或增卜作,以明其字用为卜问。金文多以为鼎。又与(贝)形近,故后世鼑渐讹为从卜从贝之贞。”(注:徐中舒:《甲骨文字典》,350~351页,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自今所见之甲骨文、金文看来,莫不都以“贞”意为占卜,这也是一般文献中“贞”字最常见的用法。《周礼·春官·大卜》云:“凡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此“贞”意为“卜”十分明显。至于演化为“正”、“当”意,既为迟后,且又少见。至于本文中之“贞”,我以为仍宜释为占卜之意。

(3)关于“降”。“惟庚寅吾以降”之“降”字,王逸曲解最为明显,当今学者对此多有力之辩驳,下面略为申述。考诸先秦史籍,无一例“降”意为“下母之体而生”《离骚经章句》。甲骨文即有“降”,皆是自天而下意,或神自降,或降灾祸,或降雨雪。当然,可以设想,巫觋下神也可以称之为“降”。至春秋以后,“降”意有所扩大,如用为贬抑,用为降伏等,但所用最多的仍然是它的本意,如《诗·商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即言神鸟自天而降;《诗·大雅·崧高》:“维岳降神,生甫及申”,其意更为明显。而且从这两例中,我们还可以看到,“降”和“生”是有区别的,不可混用,言神自天而下或显示于庙,或巫觋下神,则曰“降”,言人“下母之体而生”则曰“生”,亦有用“育”的,即便贵如商祖契、吕侯、申伯都无例外:《诗经》中言姜嫄,“不康禋祀,居然生子”(《大雅·生民》),“弥月不迟,是生后稷”(《鲁颂·閟宫》),可见周人奉之若神的始祖稷,出世也称“生”而不是“降”。即使从楚辞本身中,我们也可以得到内证,足以驳倒王逸的说法:

巫咸将夕降兮(《离骚》)

百神翳其备降兮(《离骚》)

灵皇皇兮既降(《九歌·东皇太一》)

帝子降兮北渚(《九歌·湘夫人》)

以上是从《离骚》、《九歌》两篇诗中择出的全部有关“降”的例子,从这些例子中可以看出,楚辞中的“降”字都不用如“下母之体而生”,它们的主语都是神灵或祭祀对象,表示自天而降之意,“降”在此处用如降神意。

(4)关于屈原的名和字。屈原既有自己的名和字,为什么又要另求一套名、字呢?王逸、洪兴祖、朱熹等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承认并不存在两套名字,各家解释虽有差异,但把“正则”、“灵均”看作是屈原本名的隐喻却是一致的。且不说他们的解释是如何牵强附会,就常理而言,人的名字属专名,虽可通过名字表达各种意愿,但名字一经取定,是不能用同义的字词来取代的,即便是文学性的描述,也是不可思议的。常理如此,古籍中亦绝无其例。所以,认为“正则”、“灵均”是屈原的名字,是殊难令人相信的。其次,古人名和字非取自同时。名是初生而取,字依《礼记》所说却要等到“既冠”之后,即岁时才能命取。《仪礼·士冠礼》言既冠之后,有人诵“字辞”:“礼仪既备,令月吉日,昭告尔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于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即按排行,依次用伯、仲、叔、季取字,似乎字甚至不由父亲而由“宾”来取。那么,说屈原刚出生之时,就由父亲为他取了名和字是不可信的。

这些难以自圆的疑点说明,屈原自述的说法是值得怀疑的。如果换一个视角,参照屈原所熟悉的祭歌的形式,这一问题就简单了。本文认为,这几句实际是在吁请神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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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这一句所言的对象到底是谁呢?一般的理解认为即是屈原。除了王逸的解释外,汪瑗另有一读,他在《楚辞集释》中说:“详其文势,盖谓帝高阳之苗裔者,乃吾皇考之伯庸也。”也就是说,他认为这里叙述的主人公应是“伯庸”,可以译为:伯庸啊,您是大神高阳的后人,是我屈原的“皇考”。从语法上看,这样说并无不可,而且更符合人们的表达习惯,但是,如果认为《离骚》前几句是屈原在向“伯庸”诉说的话,那么伯庸又是谁呢?前文已经说过,伯庸不是屈原的父亲,而是屈原或说是楚族的祖先。我们发现刘向似乎是赞成祖先说的,其仿《离骚》之作《九叹·逢纷》云:“伊伯庸之末胄兮,谅皇直之屈原。”又《九叹·愍命》“昔皇考之嘉志兮,喜登能而亮贤”一段,亦以“皇考伯庸”为屈原之祖。刘向早于王逸,应比王逸可信。实际上,“伯庸”即是楚祖祝融。下面试为证之。

古“融”与“庸”相通。《方言》:“融,长也。宋、卫、荆、吴之间曰融又为庸。”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字,从口,,声。(,古墉字。)(注:王国维:《观堂集林》,894页。)”而郭沫若言:“即融字,陆融也即是祝融。”又认为“可释为庸字。”(注:郭沫若:《殷墟粹编》,521~522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65。)则古“融”字与“庸”不仅读音相同,字形亦相近。史料中多有两者互用的,如《帝王世纪》云:“祝诵氏,一曰祝和氏,是为祝融氏。”《路史前记八》罗苹注:“且高辛时黎为祝融,黎死,吴回代之。而黄帝时,庸光亦为祝融,何得指为黎哉?”《路史后记四》:“炎帝生器,器生巨及伯陵、祝庸……祝庸为黄帝司徒,徙于江水,生术嚣。”注中引《山海经》:“器生祝庸。”《汉武梁祠堂画像碑》云:“祝诵氏无所造为。”“祝诵”即“祝融”,“诵”与“庸”字形、读音相近,可通。以上种种证据都说明,“融”和“庸”相通是没有问题的。既然楚族的先祖没有叫“庸”的,那么这里的“庸”显然就是指祝融。楚族把祝融当做祖先来祭祀,是由来已久的。《世本·帝系篇》云:“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高阳,是为帝顼。……颛顼……产老童……生重黎及吴回。吴回氏产陆终……是生六子……六曰季连,是为芈姓者。芈姓者,楚是也。”即楚是重黎、吴回的后人。《大戴礼记》和《史记》皆本此为说,此世系虽有过分清晰的嫌疑,颛顼以上恐怕有“大一统”思想的影响,但此下世系除楚人外,别无他族冒认,应是得之于楚人的口传。《史记·楚世家》云:“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复居火正,为祝融。”在这段记载中,“祝融”既像是一种荣誉称号,又仿佛是一种职务,与火正相同。后世楚王亦为“火正”,《国语·晋语》:“昔成王盟诸侯于岐阳,楚为荆蛮……与鲜卑守燎,故不与盟。”所谓“守燎”,即是掌管祭祀仪式中的火堆,大约仍是“火正”之职掌。然此时楚王已不称“祝融”。《国语·郑语》言“祝融”也不指其为重黎或为吴回,似乎这中间尚有不确定之处,不过“祝融”为芈姓楚人之祖确凿无疑。楚人也认同这一点,《左传·僖公二十六年》载:“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楚人让之……秋,楚成得臣、斗宜申帅师灭夔,以夔子归。”夔人亦芈姓,此时为楚之附属国,按理当奉楚为宗国,祭楚祖,故楚人不能容忍他们不祭祀楚祖祝融和楚开国君王鬻熊,不惜率兵灭之。1987年出土的包山楚简中,有这样的记载:“祷楚先老僮、祝融、媸酓各一牂,甪攻解于不辜。”(注: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34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亦是将祝融认为楚祖。所以,“惟庚寅吾以降”所言当是请祖神祝融降临之事,《国语·周语上》云:“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注曰:“融,祝融也。”可见祝融降而显灵,古有传说。

那么,为什么要在庚寅日祭祀祝融呢?庚寅日降神的原因,其一可能如古人所言,庚寅为吉日,于此吉日祭祀祖先,也在情理之中。而另一个可能的重要原因,我认为应该考虑庚寅日与所祀之神祝融的特殊关系。上引《史记·楚世家》提到,重黎和吴回先后连任祝融,“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复居火正,为祝融。”按司马迁的说法,庚寅日为第一个祝融的忌日,为第二个祝融的任命日,与两个祝融皆有着重大的关系。不过,丁山先生认为《史记》中的这一段话,是“糅合了郑语、世本及大戴礼帝系成文”,凭空“添出吴回来”(注:丁山:《中国古代宗教神话考》,50页,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即人物关系较乱。实际上,《国语》、《左传》都只言重黎为祝融,不言吴回;《山海经·海内经》曰:“戏器生祝融,祝融降处于江水,生共工。”似乎祝融只是一人;袁珂先生则认为重黎与吴回为同一人,他引《潜夫论·志氏姓》云:“夫黎,颛顼氏裔子吴回也。”又引高诱注《淮南子·时则篇》:“祝融,颛顼之孙,老童之子吴回也;一名黎,为高辛氏火正,号为祝融。”(注:参见袁珂:《山海经校注》,41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这就是说,事实上只存在一个祝融,而“帝以庚寅日诛重黎”,那么,庚寅日则为祝融忌日无疑,其意义相当重大,在其忌日进行祭祀则是必然的,合于常规。退一步说,如楚确以重黎、吴回为二人,并以吴回为祖,则吴回可能于庚寅日接位,对祝融,此日亦是一个有意义的纪念日,在此日对祝融进行祭祀,也无不可。

“摄提”,王逸注引《尔雅》:“太岁在寅曰摄提格。”即是说,“摄提”指的是寅年。而朱熹则认为“摄提”非摄提格而是岁星名,如此则“月日虽寅,而岁则未必寅也”(《楚辞辩证》)。似乎朱熹的话更为简洁易解,今人汤炳正先生亦持此看法。汤先生通过对周初“利簋”铭文进行辨析,指出铭文中的“岁贞克”即是“岁贞辜”,而《尔雅·释天》曰“十一月为辜”,故可用“摄提贞于孟陬兮”与“岁贞辜”相比而读。他说:“以屈赋例之,铭文可以引申为‘摄提贞于仲辜’;以铭文例之,屈赋也可以简化为‘岁贞陬’。”(注:汤炳正:《屈赋新探》,31页,济南,齐鲁书社,1984。)这一判断应该是极富启发性的。据唐兰、于省吾、赵诚、郭沫若(见黄盛璋文)、王宇信等先生的考释,“利簋铭文”所记乃商末周初武王伐商之事,所谓“岁贞……”云云,即为武王伐商前之贞卜行为,故释“贞”为卜,当为确解。此外,“岁”既可为星名,又可作祭名。关于“岁祭”的材料,我们现在掌握无多,但它曾多次在甲骨卜辞和其他文献中出现过。于省吾列举出三条甲骨文材料证明,商代即有“岁卜”、“岁贞”,而且不与“年谷之占”相同。(注:于省吾:《利簋铭文考释》,载《文物》,1977(8)。)徐中舒认为“岁祭”即自祭祀岁星发展而来,在周初仍然盛行,《尚书·洛诰》曰:“王在新邑烝,祭岁,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此是成王用“岁祭”之礼祭文王和武王之例。徐先生据此推断:“商周之际的岁祭,都是各以特牲祭其父祖。”黄盛璋先生亦认为“岁祭乃是祭祀祖先”,并举《墨子·明鬼》语“岁于祖考,以延年寿”证之,当是无可怀疑的。这一点相当重要,应特别予以注意。(注:锺凤年等:《关于利簋铭文考释的讨论》,载《文物》,1978(6)。)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所谓“岁贞……”,即是行岁祭并贞问,而岁祭又常用于祭祀祖考,因此可以相信,岁祭与岁星有着密切的关系。徐先生认为“利簋铭文”中的岁,“本是岁星之名,古代名物不别,故岁祭亦为岁”(注:锺凤年等:《关于利簋铭文考释的讨论》,载《文物》,1978(6)。)。也就是说,“摄提”既然训为岁星,那么它也有可能就是岁祭,尤其是当它和“贞”连用,并且按照汤先生所说,将“摄提贞于孟陬”简化为“岁贞陬”时,我们就可以参照“利簋铭文”,完全确定此处的“摄提”即是岁祭,即是祭祖。而且,这一较为古老的祭祀一定会在楚文化中得以保存。总之,依上文所述,可证“摄提贞于孟陬”句与商周之间的一般祭祖程式、语气并无区别,而并非如王逸所言,是屈原自叙生年、月。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离骚》第一、二两句,实为屈原对其先祖祝融的呼唤。至于“皇考伯庸”,是典型的降神之辞,《周礼·春官》言“大祝”之职有“辨六号”,即“神号”、“鬼号”、“示号”等六种名号,郑玄注曰:“号,谓尊其名,更为美称焉。神号,若云皇天上帝。鬼号,若云皇祖伯某。祇号,若云后土地祇……”结合大祝的祭祀职掌,可知“号”即是在祭祀中对鬼神的呼号,既为大祝专掌,自不可用于祭祀之外。“皇考”即“皇祖”,“伯庸”犹“伯某”,可见《离骚》首句为唤神之辞确无可疑。第二句言祭祀前的贞卜。“摄提”或为某种祭祖仪式,“庚寅”于楚祖祝融有着特殊的意义,故为祝融祭日。则此二句应该是说孟陬之月,为祭祀祖先事进行贞卜,并宣言自己将于庚寅日降神。降神之前进行贞问,是祭仪的常规,甲骨文和古籍中多有其例,《东皇太一》首句云:“吉日兮良辰,穆将愉兮上皇。”正与“惟庚寅吾以降”意思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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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对《离骚》前两句的考释,已经证明了这几句与祭祖有关。当然,《离骚》毕竟不是祭祀仪式的详细记录,它不可能详细地叙说祭祀的每一个环节。但在这里,我仍想对最后一个比较重要的疑问,即关于“名字”的问题作一探讨,希望能得到指正。

祭祀之前当先贞问,贞问即有结果。我以为以下两句,皆对此而言。

“初度”之“度”,前人解释甚为勉强,或云时节,或云气象,皆非度之本意,更与本文无涉。“度”亦可释为“咨”,《左传·襄公四年》穆叔曰:“臣闻之,访问于善为咨,咨亲为询,咨礼为度,咨事为诹,咨难为谋。”上古之礼大多由祭礼发展而来,则对祭礼的卜问亦可称为“咨礼”,即“度”。那么,“初度”即祭祀之前的占卜。

“肇锡余以嘉名”,闻一多《离骚解诂》云:“案肇兆古通,《诗·大雅·生民》‘后稷肇祀’,《礼记·表记》作‘兆’,《商颂·烈祖》‘肇域彼四海’,《笺》曰‘肇当作兆’,是其证。此肇字刘向正读为兆。”(注:《闻一多全集》,第二卷,294页。)换句话说,此处的“肇”正是前文所谓的“贞”,因此刘向将“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二句诠释演绎为:“兆出名曰正则兮,卦发字曰灵均。”(《九叹·离世》)如此,前后四句文意就以贞卜一事,一线贯之。明人陈第《屈宋古音义》,今人陈直《楚辞拾遗》皆以“肇”为“兆”。

因此,我们必须重新考虑这里的“名”和“字”的意思。《说文通训定声》谓“名,假借为明”,即使人明了。此“使人明了”主要是通过刻划或文字的手段,故“名”又同“铭”,或释为“字”。《周礼·春官·外史》:“掌达书名于四方。”郑玄注云:“古曰名,今曰字。”《周礼·秋官·大行人》:“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郑注曰:“书名,书之字也,古曰名。”《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郑注曰:“名,书文也,今谓之字。”杜预注《春秋公羊传·定公六年》“讥二名”曰:“一字为名。”《管子·君臣》之“书同名,车同轨”,也是以“名”为“字”。以上例子皆可证明,“名”在古时通“字”,而“字”不过是表义符号。那么,在《离骚》中,我们可以简单地把“兆出名……卦发字……”理解为兆卜显示出如此的字义,兆卜符号当然不是文字,但专职人员一定可以从中读出意思,并将其翻译成简要的文字来,故可用“名”来表示。所谓“嘉名”就是吉祥而令人满意的占卜结果,也就是后文所谓“欲从灵氛之吉占”中的“吉占”、“吉故”。诗中的“名”和“字”是互文对举,是出于诗歌修辞的需要,我认为这样的解释更为简明,更贴近原意。

下面我们再来谈谈“名”的另一义:铭。《集韵·青韵》曰:“铭,或作名。”《说文解字段注》曰:“《周礼·小祝》古文书作铭,今书或作名。《士丧礼》古文作铭,今文皆作名。”《列子·汤问》句“伯益知而名之”,注为“铭”。显然,“铭”与“字”的意思有重叠之处,或者说,两者有着阶段性的区别,因为最早的“字”是铭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可称为“铭”。“字”本意为孳乳,当其稍后指代一切文字时,“铭”的意思也有所衍变。不过,最早的铭文所记的都是贞卜的内容和结果,这是确切无疑的。依此推断,则“名”之古义与贞卜之记录有不解之缘,而这一义项或许仍然保留在战国时期的楚文化中,并为屈原所用。这一说法可和上一段相辅证,但尚缺乏足够的古代材料来证明,因此本文只是把它作为一个假设提出,以求教于方家。

那么,由贞卜而得出的“正则”和“灵均”又是什么意思呢?按王逸、洪兴祖、朱熹、戴震等人的解释,这两个词不过是分别影射了屈原的名字“平”和“原”,其牵强附会处十分明显;后人不满,有以“平”和“原”对调的,有以“正则”、“灵均”为小名、小字的,亦有以“正则”、“灵均”为平、原之切音的,此皆难以服人。姜亮夫先生在《楚辞通故》中感叹道:“此为屈子一生大事,而数千年所得,不过如此,恐终无以逾于此者乎。”(注:姜亮夫:《姜亮夫全集、楚辞通故》,第2辑,406页,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但姜先生提出屈原改名而仕的说法,亦是纡曲难通。也有人认为这两个词是屈原任巫职时另获得的一对名和字,此名和字都显示了巫的职业特点。(注:参见彭仲铎:《屈原为巫考》,载《学艺》,1935(9);吴郁芳:《屈原职业考》,载《江汉论坛》,1982(11);路士良:《屈原身世析疑》,载《求索》,1984(4)。)巫师是否在俗名之外另有职名,此亦不见于史料和民俗材料,因此不能肯定。倘我们另换个思路,不再坚持“正则”、“灵均”为屈原的名和字,也许会使原文稍显通畅。根据上文的论证,这两个词不过是贞卜的结果,即是神灵对屈原贞卜的答复。除了“灵”字外,“正”、“则”、“均”都是判定是非、均裁正误的意思,《诗经·大雅·文王有声》曰:“维龟正之,武王成之。”此“正”字即言通过龟卜得以考定、判别;《左传·桓公六年》随国季梁说:“祝史正辞,信也。”此当理解成“正”与“辞”为并言之,“正”也是“辞”的一种,祭祀时由主祭者向神灵陈述;《离骚》“指九天以为正”、《惜诵》“指苍天以为正”,其中“正”字在言者则为求得证明、肯定,在“天”则为裁决、判断,《九歌·少司命》颂神辞有“荪独宜兮为民正”,此句尤能说明问题,“为民正”即为民持掌公正,驱邪助善,少司命为所祭之神,可见人们确实认为神灵能为民做主,公正裁决;而且人们也习惯于向神灵请求“正则”。《离骚》“正”字出于兆卜,则表示神已答允为之裁决做主,且《诗经》之例亦表明“正”用于龟卜是常例。“则”为法则,用以衡量是非高下,为裁决之标准,自可通于“正”意;“均”义为均裁更不用多言。“灵”在楚辞中或指巫、或指神,无一例外;言灵均,不过指均裁出于神意,因此,这四个字表达的只是一个意思:即神灵愿意为屈原所受的不公而裁决。扬雄作《反离骚》缘“正则”二字道:“正皇天之清则兮,度后土之方贞。”就是说,要皇天判正他的清则,要后土揣度他的贞洁,可见他也不以“正则”为屈原之名,而以“正”为天神之权力。扬雄为西汉人,距屈原不远,说当可信。“灵均”义同“正则”,之所以要分而言之,亦是出于诗歌偶句修辞的目的。

4

屈原在吁降楚祖祝融之后,就开始了一番泣诉,仍意犹未尽,继续往“四荒”寻找神灵,最后来到重华面前,开始了另一次祭祀和陈词抒情:

依前圣以节中兮,喟凭心而历兹。

济沅湘以南征兮,就重华而陈词。

所谓“前圣”指的就是前次祭祀的祝融,“节中”就是裁正、正则。重华,即舜,是南楚的大神,我们在前面研究《九歌》时已经作了充分的论证,而且一般人对舜的大神身份也不否认。舜是沅湘之间土著文化中的最高神,与屈原关系不大,不过屈原既然身处南楚,当然也可以顺便对这位神灵表达自己的感情。此下的抒情诗句,除了篇幅短小外,几乎和第一段无区别,且情形比较明显,似乎不用过多的解释。

接下来是两次神游,我们把它划分为第三段。这一段除了神游外,同样也征引了历史上大量的君臣际合的事例,抒发了自己被离弃的哀愁,表达了对故国和君王的依恋之情。至于两次神游的情节,一般学者皆从神话的角度来看它,但我觉得从祭歌或祭仪的角度来看会更好。

神游求女的情节亦见于《九歌》。如《云中君》:“览冀州兮有余,横四海兮焉穷。思夫君兮太息,极劳心兮忡忡。”《湘君》:“望涔阳兮极浦,横大江兮扬灵。扬灵兮未极,女婵媛兮为余太息。”除了《东皇太一》外,几乎是无篇不有。而且《九歌》神游求女还有个特点,就是悲剧性很强。《离骚》中的求女是完全的失败,也是悲剧性的,与《九歌》稍有不同的是,《离骚》中的求女是屈原的一厢情愿,显然,这里有屈原现实生活的投影。《九歌》中的神游是祭祀仪式之一种,我们在论述《九歌》时,曾提到“索”这种祭名,而屈原在神游、求女之前,自述其目的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两句并非泛泛而言,所谓“求索”就是搜寻着索祭散居在天上地下的各个神灵,云“路漫漫”,正见得神灵所处的分散和遥远。而此处的“修”,正如同《离骚》中的其他“修”字的用法一样,同于“灵修”,特指神灵。因为下面所描述的三次神游的情节--第一次朝发苍梧,夕至县圃,盛饰上征,见天神未果;第二次朝济白水,上天无门,转而求女;第三次是“朝发轫于天津兮,夕余至乎西极”,正是屈原踏上漫漫长路,从天到地上下搜寻,并模拟索祭仪式。

下面我们对“索祭”再作进一步的研究,以便揭示神游求女的奥秘。

《礼记·郊特牲》云:“直祭祝于主,索祭祝于祊。不知神之所在,于彼乎?于此乎?或诸远人乎?祭于祊,尚曰求诸远者与?”所谓“直祭”就是“正祭”,“索祭”是在祭祀主神之后对其他散处的神灵加以祭祀,祭祀是在庙门之外进行的,而且要寻找着祭祀那些不知所在的神灵。“求诸远者”云云正好作上两句诗的注脚。《郊特牲》又云:“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祭万物而索飨之也。”此处“物”即鬼神,索祭即是蜡祭,索祭是要尽量对处在四面八方的各种鬼神进行祭祀。蜡祭(到汉代后改称腊祭)是中原朝野经常举行的一种非常著名的祭祀仪式,《礼记》中难免加上一些中原文化的色彩,但索祭显然有着悠久的历史,就其基本特征而言,一是它在正祭之后举行,二是其祭祀对象为一些散居的不重要之神,三是需祭祀者四处搜寻,逐一祭祀。这些皆与屈原的这几次神游十分符合。诗中言到天庭求索,又列举了下界宓妃、有娀氏之佚女、有虞之二姚等数位神灵,实际就是代表了祭祀中有名和无名的各位相关神灵,并非特指。下面言“百神翳其备降兮,九嶷缤其并迎”,显然也是指的索祭群神。

第一次神游遍寻天界各处,较易理解。第二次神游意在寻祭女神,所采取的主要手段是求婚。而求婚和“人神恋爱”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希望用两性之间的自然亲密的关系来获得信任,并吸引神的降临。这在全世界各地的原始部族中都是普遍通用的方法,它体现了原始思维的特点,文化人类学家提供了大量的实地调查材料证实了这一点。但通过“理媒”求婚毕竟较为文明,它和“人神恋爱”的区别,显示了屈原和民间祭祀者的文化背景的差异。当时民间祭祀的两性关系要更为自然、奔放,尤其是在祭祀的季节就更加放任了,如《诗经》“国风”中的男女爱情就是相当自主的;而文化阶层,则逐渐赋予婚姻很多政治、伦理等意义,理媒在其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屈原当然不能不受到它的影响,因此在《离骚》中将“人神恋爱”发展为“求婚”。

另一个问题,即屈原在诗中对宓妃颇不恭敬,如说她“保厥美以骄傲兮,日康娱以淫游。虽信美而无礼兮,来违弃而改求”,似乎不是祭祀的态度。但这种态度可能仅仅表明祭神的艰难和成功的不易。此外,不管天神地祇,一律恭敬祭祀的态度,是后来的观念。初民既然在祭祀中和神灵以男女之情相戏,自然也不会把神灵特别是地祇,看作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了,这在后人看来也是亵渎了神灵。此不独中国为然,在古希腊,人们所设想的奥林匹斯众神的品德也不是很完善的。从巫术角度而言,人们重在对神的一时的控制和利用,故尊敬与否,倒不是最重要的,因此有可能出现指责或抱怨神灵的地方。

最末一次神游,当是索祭的继续,因为灵氛通过占卜告诉屈原要“勉远逝而无狐疑”,巫咸告诉他“勉升降以上下”,皆是往更远处求索之意。而且这一次祭祀意味着整个祭祀仪式的结束,故其在气氛上别有一番滋味。诗云:

抑志而弭节兮,神高驰之邈邈,

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媮乐。

陟升皇之赫戏兮,忽临睨夫旧乡,

仆夫悲余马怀兮,蜷局顾而不行。

这是在一阵欢乐之后,接转而来的一阵悲凉。这种情况在《九歌》中通常表明巫神会合的成功和紧接而来的神人分别的伤感,一般由神来咏唱,并且也是在每篇的结尾处,标志着祭祀的结束。如《云中君》:“灵皇皇兮既降,猋远举兮云中。览冀州兮有余,横四海兮焉穷。思夫君兮太息,极劳心兮忡忡。”《大司命》:“愁人兮奈何,愿若今兮无亏。固人命兮有当,孰离合兮可为?”《》:“撰余辔兮高驼翔,杳冥冥兮以东行。”其他几篇也差不多如此。如此看来,这种感情基调是上古祭祀仪式的一般规律,所谓“乐以迎来,哀以送往”就是这种规律的体现。也就是说,《离骚》以此来结尾,正如同南楚的祭歌。

5

屈原以其卓越的才华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受到楚王和臣僚们的排挤,以至于放逐荒野,其忧愁幽思,劳苦倦极,无可告诉,乃发而为诗,司马迁作《屈原列传》云:

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

此种体会可为真切之至。屈原将一腔忧愤托之于祖灵,求其为己“正”之,正是“呼天”、“呼父母”的体现。屈原诞生在“尚淫祀”的楚文化之中,而任何形式的宗教都有这种安慰苦难众生的功能,此在巫音繁会的楚国也自属正常。更何况屈原熟悉祭歌的形式,而几乎所有的祭歌都是如此开头的,因此,当他要表达自己的哀怨之时,会很自然地拈起祭歌的形式,顺着祭祀的程序,向万能的神灵泣诉自己的悲惨遭遇。

通过上文的分析,《离骚》总体上的三段式结构应该比较清楚了,这种结构来自祭歌。不过一般的祭歌在情节上可分为两大段,如《九歌》先主祭东皇太一,再索祭众神,而《离骚》中却出现两个主神--祝融和舜,这或许是出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由于楚祖祝融的显赫身份,需要有一个较为显赫的神灵来陪祭,因此屈原挑中了地方大神舜;二是屈原身为楚族而身处沅湘之间,出现了文化交叉,故连带及之;三是屈原的忧愤深广,仅诉之祝融不足以抒泄愤懑,故再诉之于另一显赫大神舜,在量上突破寻常祭歌的体制。但总的说来,《离骚》在情节结构上是对以《九歌》为代表的祭歌的模仿,这是毫无疑问的,尤其是第二和第三两段,简直和《九歌》的整体结构完全雷同。

实际上,也可以说《离骚》中提及神祇相当于诗人的“起兴”,不论屈原是在祭祀还是在进行诗歌创作,他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种情境,一旦他通过祭歌的形式进入了一种宗教性的情境,他的感情的河流就会倾泻而出,汩汩不绝。这就是《离骚》中祭歌结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