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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祛魅”的文化与“附魅”的文化

书籍名:《楚辞与原始宗教》    作者:过常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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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轴心时代应提早到周公时期。正如本书第一章所述,周公以前的夏商文化仍然是一种以原始宗教为主体的文化形态,直到周初,情况仍没有多少改变。现代出土的周初甲骨文证明了这一点。而周公以制礼作乐开始揭举了文化革新的大旗。商代人的神和天命是一种神秘的力量,但却可以通过祭祀、巫术手段对其加以控制或引导。而周公时代虽然也讲神和天命,但这时的神和天命已不再是神秘而随意的了,它们都遵循着“德”的铁律,神意、天命体现为德性铁律的执行者,也就是说,宇宙间的最高准则不是那不可知的神秘性,而是体现为个体克制和人际和谐关系的德性。天神和德性的结合,意味着德性被赋予了终极意义,德作为一种价值标准,是可理解的,可被反思的。理性由此确立。

周公的“制礼作乐”,其目的就是为了体现德性。《左传·文公十八年》云:“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因此礼乐既是德性的预演,又是德性的一种象征。礼乐的形式依然是商代的“神道”,即各种巫祭仪式。而周公正是通过适当的改造,利用这些礼乐来神化德性,保证德性的合理性和尊严。所谓“神道设教”就是这个意思。可以说周公取得了相当的成功,春秋时代的礼乐文化正是体现了德性理性的实质。

在孔子之前,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心德性理性已经诞生,并且在士大夫中渐占重要地位。从原始文化向理性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孔子的意义就在于剥去披在德性身上的原始宗教的外衣,也就是排除神和天命的因素,使理性文化更加纯粹。孔子以“仁”取代了“德”,并且强调“仁”是社会个体的内在自觉,它不需要借助神和天命的力量,它是植根于个体内心的主观意愿的。因为“仁”的发源地是人的血缘基础和内在的感情。(注:参见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正如李泽厚先生所说:“孔子把‘孝’、‘悌’作为‘仁’的基础,把‘亲亲尊尊’作为‘仁’的标准。”(注:同上书,18页。)

既然血缘关系、亲子感情是与生俱来的、先验的,那么“仁”也是先验的,是出自人的内心的自觉要求。由“亲亲尊尊”生发开去,可以建立一整套的以德性为中心的伦理体系。而这一整套德性理性,较周公所为更加完善,也更加可行。尤其重要的是,它完全抛弃了神的关怀,就这一点而言,它和原始文化彻底割断了联系。

孔子实在是中国儒家文化的集大成者,因此,将周公和孔子并列,看作是一个完整的文化阶段,是有充分的道理的。由周公到孔子,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牢固地奠定了,它的核心就是儒家思想。儒家文化由于主动抛弃了宗教神性的关怀,也就是经历了一个自觉而彻底的“祛除巫魅”(disenchartment,马克斯·韦伯语)的过程,儒家文化在本质上就成为一种实践性的、理性化的文化,也就是李泽厚先生所说的“实用理性”文化。

“祛除巫魅”是理性化的一个必然过程,但这一过程在世界各地文化的发展史上所表现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西方、印度在脱离了原始文化以后,它的宗教精神仍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被继承并得以发展,集中体现在基督教、印度教(此后是佛教)之中。相对而言,儒家文化对宗教精神的排除是相当彻底的,它虽然有利于理性文明的顺利建立和发展,但是儒家文化却为此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神话、巫术对人类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马林诺夫斯基说:“一切的本能与情结,以及一切的实际活动,都会使人碰壁,以致他在知识上的缺憾以及粗始的观察力上的限制,都使知识在这一发千钧的时候叛变了他。……巫术就这样供给原始人一些现成的仪式行为与信仰,一件具体而实用的心理工具,使人渡过一切重要业务或迫急关头所有的危险缺口。”(注:[英]马林诺夫斯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77页。)理性文明的发展,不能从根本上排除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挫折感、孤独感,如何消除这种种消极的感受呢?儒家文化只能要求人们接受“君子固穷”这一事实,但人们却得不到对这一事实的解释。它要人们相信“此岸即彼岸,内在即超越,中庸即高明”(注:傅伟勋:《从西方哲学到禅佛教》,468页,北京,三联书店,1989。),要乐天知命,依靠道德实践和涵养功夫来消除现世的焦虑。他们没有外在的依托,只能反身求诸己。这种内在超越的途径要求有超出常人的极坚韧的毅力,要求以高深的涵养功夫作为前提。因此,它不光是“对依从‘小传统’(宗教信仰)的人民大众来说,恐怕陈义过高,难以被接受”(注:傅伟勋:《从西方哲学到禅佛教》,468页,北京,三联书店,1989。),就是对一般的儒家知识分子,它的超越也是很困难的。换句话说,儒家文化由于彻底抛弃了原始宗教而失去了原始宗教中的超脱功能,对一般人而言,它只能是一种政治、伦理文化,使人们失去了神圣感和皈依感。正是我们对神圣、信仰的割断,使得宗教意识不能在中国文化中生根。

让我们回到楚辞中来。

如果把楚辞或以屈原为代表的楚文化看作是一个完整的文化形态,我们认为,它显然不同于中原的儒家文化形态。它有着自己独特的品质,它的根本特点就是没有割断和原始巫祭文化的联系,因而使得楚文化带有浓郁的巫魅色彩。这一点,无论是楚文化史料还是楚辞本身都能证明,本书前面的诸章节已经着力对此作了广泛的列举和论证。这里,我们将强调楚辞文化中有关德性理性的一面,为的是对楚辞文化有个总体的把握。

楚辞文化虽然和中原文化差别较大,但它毕竟不是原始文化。楚文化不能不受到中原理性文化的影响,对这种影响的任何程度上的低估显然是错误的。就政治理想而言,“屈原是主张以德治国的,他为之殉身的美政理想的核心即德政”(注:聂石樵:《屈原论稿》,54页。)。比如在《离骚》中他就这样唱道:

皇天无私阿兮,览民德焉错辅。

夫维圣哲以茂行兮,苟得用此下土。

屈原所谓“德政”基本上具有中原儒家政治理想的内涵,它的榜样仍然是前代的圣王:

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

…………

汤禹俨而祗敬兮,周论道而莫差。

此外,在《离骚》中所谈及的古代圣王还有儒家所推崇备至的周文王和周武王。刘安谓楚辞“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离骚传》),并没有夸张。楚国所传的历史中当然也要提到这些中华民族共同的祖先,对此,我们在谈到《天问》时已经有所论述。但是,把这些先王连贯起来,并赋予他们“德治”政治榜样的地位,这又确实是儒家的思想,它在楚国祖传历史中不可能表现得如此细致而明晰。

据聂师石樵先生研究,屈原的政治思想中兼有中原儒家和法家的思想(注:参见聂石樵:《屈原的哲学思想》,见《屈原论稿》。),这种说法应该没有任何问题。屈原既然能“接遇宾客,应对诸侯”,他当然应该和中原的士大夫们具有同等的文化修养,所以熟悉儒家或法家文化是理所当然的。实际上,整个楚国上层贵族对中原文化都不陌生,《国语·楚语上》记载,楚庄王让士亹做太子的老师,申叔时在课程设置上建议士亹说:

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气;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于上世,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什比义焉。

要求学习的内容十分庞杂,既有《训典》之类传统的东西,也有属于中原文化中的《诗》、《礼》、《乐》、《春秋》等儒家的经典;而且在学习的目的上非常强调“德治”,也就是要把太子按照中原的儒家理想进行培养。事实如何,且不去管,它至少说明楚国贵族阶层对中原文化中的核心部分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并有意接受之。据此,我认为屈原在《离骚》中所一再申述的“美政”,主要是来自中原的政治理想,或者说是以儒家德政思想为主,再加上与屈原一再体悟的“明君贤相”相契合的政治模式。显然,它与原始文化中的政治观相差甚远。

屈原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文化特征,并不一定就和楚文化一模一样。我认为,楚辞文化较之楚文化,在政治等现实理性内容方面,要更接近于中原文化。这是由屈原的个人修养和政治实践所决定的。所以,即使是用原始文化来概括楚文化也是不确切的,更何况楚辞文化呢?总体说来,在政治理想、德性修养等方面,楚辞文化和中原文化并没有质的区别,具有彻底的理性文化的特点。所以,楚辞文化在发展程度上,并不一定就比中原文化更低级。问题在于,中原理性文化是经过了一个“祛除巫魅”的过程的,而楚辞文化,在它向理性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却保持着强烈的宗教巫术魅力。这是怎么成为可能的呢?

按照文化人类学家的理论,巫术宗教产生于人类精神拯救的需要,也就是说,原始宗教主要是作用于人的精神领域的,即使在原始社会,巫术宗教也不是社会文化的全部内容。马林诺夫斯基先生断言:

原始人虽然并不比现代人更理性,但也不比现代人更迷信。……有一些领域是巫术从不沾边的,比如取火、编织……原因就在于由正确知识所指导的日常技巧足以使人们没有失误,使其确有把握完全无偏差地控制这些活动。(注:[英]马林诺夫斯基:《巫术与宗教的作用》,见史综主编:《20世纪西方宗教人类学文选》,88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

在某些活动中,一定的条件下会使用巫术,别的条件下,则没有巫术。对居住在沿海,以水产为生的人们,在捕捞虾蟹,以毒、以网捕鱼或以饵钓鱼时,只要条件完全可靠,人们就根本不用巫术。但是只要在捕鱼活动中有危险,有不可把握的因素,需要碰运气,就一定会有巫术仪式。在狩猎活动中亦是如此,只要那些简单的和可靠的捕猎方法属于知识的领域,那么人们就只用技巧,然而一旦在捕猎中有危险,或在猎物方面有不可把握的因素,巫术马上就会出现。只要完全安全方便,沿海航行无须以巫术来控制,但出海探险就必然伴随着巫术仪式。人们只有在知识不能完全控制机会与环境时,才求助于巫术。(注:参见[英]马林诺夫斯基:《巫术与宗教的作用》,见史宗主编:《20世纪西方宗教人类学文选》,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

马林诺夫斯基这一段话试图说明,在原始社会中,巫术与科学并不是杂糅在一起的,相反,“巫术与实践活动是各自独立的,它们从来就没有融为一体”(注:同上书,89页。)。这个论断有过于乐观的嫌疑,但至少可以说明一点:知识理性可以和巫术宗教在某种程度上相互并存,尤其是在经过认真的抉择的情况下,更应如此。

那么,为了理性化而彻底地“祛除巫魅”是不是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或者说是不是唯一的道路?当然文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控制的,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但是今天谈这个问题,仍然是有价值的,因为我们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感到了文化选择的艰难和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