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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谱系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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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但却使用130多种语言,语言使用情况十分复杂,有一些语言的系属问题尚有不同的观点,一些语言的性质也存在不同的看法。但经过中国民族语言学界的努力,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谱系分类已形成比较稳定的框架,可以绘制出基本的谱系树图。



一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谱系分类初阶


中国历史上,语言问题很早就引起了关注,如《尔雅》《方言》《说文》《释名》《切韵》《广韵》《番汉合时掌中珠》《中原音韵》《洪武正韵》等都是中国历朝历代关注语言问题的著述,明清时期更有传统语文学的兴盛,但在欧洲的历史比较语言学传入之前,没有人对中国的语言特别是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过分类,更谈不上谱系分类。

对中国语言作出最初分类的都是国外的学者,据孙宏开、江荻[1]和Merritt  Ruhlen(1987)[2],19世纪后半期国外学者对中南半岛、中国的语言的分类大体是:

1896年,孔好古(A.Conrady)明确提出汉藏语系的分类,但在他的分类中不包括苗瑶语[3]:

随着语言调查的进一步展开和材料的不断丰富,20世纪初国外学者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分类有了新的变化。1906年德国人类学家施密特(W.Schmidt)[4]建立南方语系(Austroasiatic  Family),也称奥亚语系,即南亚语系。南方语系包括台语、孟高棉语、苗瑶语:

1909年,英国的戴维斯(H.R.Davies)在支那诸语(Sinitic  Languages)下提出孟高棉语系(Mon-Khmer  Famly),认为孟高棉语系有三个语族,即苗瑶语、民家语、佤崩龙语[5]:

1909年,瑞典的科诺(S.Konow)[6]提出汉藏语系的分类为:

科诺把苗瑶语排除出在汉藏语系之外,认为苗瑶语是独立的语系,称为蛮语系(Man  Family)[7]。1926年施密特主张苗瑶语属台语系(Thai  Family)[8]。1929年,法国汉学家马伯乐(H.Maspéro)认为苗瑶语是独立的苗瑶语系(Miao-Yao  Family)[9]。1948年法国学者欧德里古尔(A.G.Haudricourt)[10]认为苗瑶语属于1906年施密特建立的澳亚语系(Austroasiatic  Family),即南亚语系。

1852—1855年,英国罗根(J.R.Logan)对印度—太平洋群岛的语言进行调查研究并发表了《印度—太平洋群岛人类学》,认为高棉语、孟语、占语、越南语等有发生学关系,并提出孟—安南语族的问题。施密特对中南半岛及其附近岛屿的语言进行调查研究后,于1907年提出“南亚语系(Austro-Asiatic  Family)”,南亚语系包括五个语群[11]:

1924年,伯叙吕斯基(J.Przyluski)提出把南亚语系分为蒙达语族、孟高棉语族和安南语族,把越南语列入安南语族[12]。

1926年,德国人类学家施密特对南亚语系诸语言重新作了分类,把南亚语系分为四个语族[13]:

其中,中央语族包括卡西语、尼科巴语、佤语、崩龙语和日昂语。

在南亚语系的分类中,施密特所说的混合语群或东南混合语族,主要是指越南南部和柬埔寨东南部的占婆语支语言,属于南岛语系语言。中国的南岛语系语言主要分布在台湾中部山脉地区和东部纵谷平原以及兰屿岛,对南岛语系语言的最初分类也是由国外学者提出的。荷兰占领台湾时期,尽管殖民统治者对台湾的语言作过一些记录,但并没有进行分类。日本占领台湾时期,殖民统治者的一些学者也对台湾的语言作过调查和记录,他们按照地理分布,把台湾的少数民族语言分为“高砂族”语言和“平埔族”语言[14]。在中国学者展开对台湾南岛语进行调查研究之前,对台湾南岛语进一步分类研究的主要是西方的一些学者,美国学者戴恩(Isidore  Dyen)从语言分布、民族迁徙和词汇统计的角度对台湾南岛语作了分类,把台湾南岛语分为三个语群和一个语支,即泰雅语群、邹语群、排湾语群和丹巴语支,其中,泰雅语群、邹语群、排湾语群统称为“台湾语支”,泰雅语群有泰雅语、塞德克语两种,邹语群有邹语、沙阿鲁阿语、卡那卡富语三种,排湾语群有排湾语、阿美(阿眉斯)语、布农(布嫩)语、鲁凯语、赛夏语、卑南语、邵语七种,丹巴语支只有雅美语一种[15]。戴恩的分类影响较大,为极大多数研究台湾南岛语的学者接受。

18世纪,语言学界出现了“乌拉尔—阿尔泰语系”的假设。19世纪,又出现了“阿尔泰语系”的假设,有一些学者根据突厥语、蒙古语、满—通古斯语,或者还包括朝鲜语的一些共同点和规律性,建立了阿尔泰历史比较语言学,论证这些语言有发生学关系,即亲缘关系。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突厥语、蒙古语、满—通古斯语等的相近、相似,不是由于有亲缘关系的原因,而是语言类型相近和彼此接触、相互影响造成的,即类型关系。

H.A.巴斯卡科夫的《阿尔泰语系语言及其研究》阐述了从“乌拉尔—阿尔泰语系”到分成“乌拉尔语系”“阿尔泰语系”的过程,并把阿尔泰语系分为突厥诸语言、蒙古诸语言、满—通古斯诸语言[16];[苏]G.J.兰司铁的《阿尔泰语言学导论》把阿尔泰语系分为突厥语族、蒙古语族、满—通古斯语族、朝鲜语,并认为它们之间有发生学关系[17];N.鲍培的《阿尔泰语言学导论》把阿尔泰语系分为蒙古语族、满洲通古斯语族、楚瓦什—突厥语族、朝鲜语并认为它们之间有发生学关系[18],而《阿尔泰语比较语法》把蒙古语、突厥语、满洲通古斯语等看做有亲属关系并对蒙古语与突厥语的关系进行了比较研究[19]。国外学者的分类影响较大,中国学者对中国境内阿尔泰语系语言的分类基本遵循G.J.兰司铁的分类,只是对朝鲜语的系属问题没做最后的确定。

由于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兴起和西方殖民扩张,国外学者很早就在亚洲殖民地开始了包括汉藏语系、南亚语系、南岛语系、阿尔泰语系的调查和分类,而且一些分类也为现代语言学研究者接受。中国尽管较早就出现传统语文学,但明清以来主要是对汉语音韵的考订或审订,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到20世纪20年代才有拓荒,到30年代才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李方桂(1937[1973])应该是最早对中国的语言进行谱系分类的学者,他结合国内外文献把中国的语言分为印—支语系(Indo-Chinese  Family)又称“藏—汉语系”“汉—藏语系”(Sino-Tibetan  Family)、南—亚语系(Austro-Asiatic  Family)、阿尔泰语系(Altaic  Family)和已经消亡的可能属印欧语系一个独立语群的吐火罗语、似乎属彝语群的西夏语以及有文字遗留的契丹语[20]。李方桂认为汉藏语系分汉语族、侗—台语族、苗—瑶语族、藏—缅语族,南—亚语系分门达语、孟—高棉语、越南语,阿尔泰语系分突厥语族、蒙古语族、通古斯语族。根据李方桂的论文,我们把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分类整理如下: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访问团的走访并综合文献资料,学者们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分类有了新的认识,作出了新的分类,其中,罗常培和罗常培、傅懋勣的分类较具有代表性。[21]下面根据罗常培、傅懋勣的分类,画出谱系树图:

说明:东乡族使用的语言、土族使用的语言属蒙古语族,但当时尚未经过科学调查和研究,它们与蒙古语及蒙古语的方言、达斡尔语的关系尚未确定。

说明:“绷龙”后改为“德昂”,绷龙语即德昂语。“蒲满”后改为“布朗”,蒲满语支即布朗语支,蒲满语即布朗语。

说明:台湾高山族所说的语言系属当时尚无定论,未作分类。同时,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四川北部理番一带、新疆南部一些地区的语言尚未深入调查或缺少调查,故未作分类。

李方桂、罗常培、傅懋勣等语言学家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除了一定程度上考虑历史比较语言学研究可能的发生学关系外,很大程度上似乎主要依据“神似”的外在特征,如音节、声调、量词、词序、虚词、元音和谐、语音演变的共同趋势、构词法、形态类型等,这种分类依据可称之为“同构标准”,它既有词汇的相似,也有结构类型的相似。这种“同构标准”在没有进行深入的历史比较研究之前,无论是对汉藏语系语言、南亚语系语言的分类,还是对阿尔泰语系语言、印欧语系语言的分类都是有一定的效果的,不过分类的结果可能是暂时的。语言系属的分类既然是根据历史的观点,它就必须建立在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基础上,学界都十分清楚,李方桂、罗常培、傅懋勣等语言学家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分类的时代,仅有为数不多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有初步的研究,还没有足够的材料和科学的比较结果,而绝大多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还没有经过科学的调查研究,所以,从“神似”的“同构标准”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分类还不是结论性的,只是暂时性的,随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研究的深入可以进行补充和修订。毋庸讳言,李方桂、罗常培、傅懋勣等语言学家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分类的方法其学术价值是难以撼动的,它对20世纪50年代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普遍调查、语言与方言的识别与划分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当然,为进一步确定各种语言的系属,除了“神似”的“同构标准”外,还需要用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方法对各种语言进行精密的研究。



二  国外学者观点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谱系分类的影响


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蒙古语族、满—通古斯语族之间的相似性是亲缘关系还是类型关系,国内学者并没有做出明确的回应,一般默认为是有亲缘关系。至于朝鲜语,国内外学者倾向于放到阿尔泰语系里,但也有学者认为朝鲜语跟南岛语有亲缘关系,值得进一步研究。

国外学者观点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谱系分类冲击最大的是“汉藏语系”,其中,白保罗把侗台语、苗瑶语剔出“汉藏语系”的冲击最大,白保罗、马提索夫对藏缅语的分类也引起中国学者的反响。

白保罗等认为汉语和侗台语、苗瑶语之间的关系词是借词,侗台语和汉语没有同源关系,而是跟南岛语有同源关系,提出汉语、藏—克伦语的汉藏语系二族说(1942、1972、1975)。但是,白保罗并没有提出区分同源词和借词的严格标准,他的论证在很大程度上还依靠了考古学和民族学的标准,不过,从方法论上看,要用考古学和民族学来证明语言的发生学关系还有很多困难的。针对白保罗的观点,李方桂(1973)、邢公畹(1984)、严学宭(1979)、罗美珍(1983)、郑张尚芳(1995)等坚持认为汉语和侗台语同源,王辅世(1986)、陈其光(1990)等认为汉语和苗瑶语同源,邢公畹(1996)进一步认为汉语、侗台语、南岛语都同源。中国学者在坚持汉语、侗台语、苗瑶语具有“同构关系”的同时,还根据语音对应寻找同源词,然后确定同源关系,并且这些同源词中不乏最常用的生活词汇,正是有这样一些词汇的支持,王均主编的《壮侗语族语言简志》(1984)、马学良主编的《汉藏语概论》(1991[2003])、孙宏开、胡增益、黄行主编的《中国的语言》(2007)仍然坚持汉藏语系分汉语、藏缅语、侗台语、苗瑶语的基本模式。



三  广泛的语言调查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微谱系树


在李方桂、罗常培、傅懋勣等语言学家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谱系分类框架的指导下,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工作队集中精力进行语言调查并摸清了中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语言,进而对语言、方言进行识别与划分,讨论中国少数民族一些语言的系属问题并于20世纪80年代完成和出版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57[60][22]种,但是由于一个民族使用两种或多种语言的现象,一个民族使用两种或多种语言是“语言”还是方言,尚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和深入的研究。孙宏开先后多次进入横断山区对独龙语及怒族使用的语言进行调查,摸清了独龙语与怒族使用语言之间的关系以及怒族使用的怒语、柔若语、阿侬语的情况。1976年,欧阳觉亚、孙宏开、张济川、陆绍尊等深入喜马拉雅山南麓进行语言调查,了解到喜马拉雅山南麓中国一侧至少有错那门巴语、仓洛门巴语、博嘎尔珞巴语、格曼僜语、达让僜语、义都珞巴语、苏龙语、崩如语等藏语之外的语言。20世纪70年代末,国家民委提出民族识别的新任务,民族语言研究人员配合这一任务,陆续调查识别了不少新的语言,如孙宏开应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邀请,参加四川的民族识别工作,在川西民族走廊地区新发现羌语支语言7种和白马语;梁敏、张均如在广西、云南中越边境地区调查,新发现仡央语支的语言5种;欧阳觉亚、郑贻青在海南岛调查,新发现语言2种;照那斯图、赵相如、宋振纯等在新疆、青海调查,新发现了3种语言;台湾学者和大陆学者发现高山族至少使用15种以上的语言。加上一些原来调查过但没有深入研究而简单归为某种语言的方言,后来也列为新发现的语言,这样,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总数已经达到128种。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谱系分类从提出到相对成熟,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普遍调查结束后,一些学者开始研究一些语言的系属问题。在这方面,孙宏开(1962、1982、1988、2001)、刘光坤(1989)、黄布凡(1991)提出在藏缅语族中建立羌语支,并认为羌语、嘉戎语、普米语、尔苏语、纳木义语、史兴语、贵琼语、却域语、扎巴语、尔龚语(道孚语)、拉坞戎语及西夏语等都属羌语支,目前学界已经普遍认同。

盖兴之(1982)提出把缅语支、彝语支合并为缅彝语支,也叫“彝缅语支”,他的建议逐渐得到国内外一些学者的认同。土家语、白语的语支归属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戴庆厦、傅爱兰、刘菊黄(1994)在系属分类的层次性的基础上,认为藏缅语族可以分为语族、语群、语支、语组、语言五个层次,把土家语、白语看成是藏缅语族南部语群中的两个独立语支,称为土家语支、白语支,与缅彝语支并列。李永燧(1998、1999)认为缅彝语是一个独立的语支,其内部再分缅语支和彝语支,缅彝语的上位是羌缅语,羌缅语的上位是藏缅语。傅爱兰(1989)认为怒语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语组。盖兴之、姜竹仪(1990)认为纳西语西部方言归彝语支,东部方言归羌语支。黄布凡(1997)认为从同源词的比例来看,吕苏语接近彝语,纳木义语接近纳西语。孙宏开(2001)认为纳西语是介于彝语支和羌语支之间的联系语言。

白语的语支归属,学界一直不断地进行讨论,戴维斯(1906)认为白语与孟高棉语有关,白保罗(1968)认为早期的白语可能是一种澳—泰语系的语言,在后来的发展中受到汉语的极大影响,不过学界普遍不赞同戴维斯、白保罗的观点,大多数认为白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这方面的研究有李方桂(1937[1973])、罗常培(1951)、罗常培和傅懋勣(1954)、赵衍荪(1982)、徐琳和赵衍荪(1984)、吴安其(2000),他们从语法结构、词汇和语音来论证白语与彝语支语言的发生学关系;当然也有学者认为白语在藏缅语中是一个独立的语支,持这方面观点的有周耀文(1978)和戴庆厦、傅爱兰、刘菊黄(1989)以及杨应新(1997)、何即仁(1997)等。由于学界的观点不一致,在后来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1987)的民族卷、语言卷及《汉藏语概论》(1991[2003])里都把白语列为语支未定语言。在讨论白语的语支归属中,有一些学者认为白语是从汉语分化出来的语言,进而认为白语属汉语族,持这种观点的早期学者为白族学者赵式铭[23],20世纪50年代有秦凤翔(1957)、徐承俊(1957),90年代以后有颜晓云、陆嘉瑞(1997)和郑张尚芳(1999)。郑张尚芳的《白语是汉白语族的一支独立语言》用汉语历史音韵学的方法研究汉语与白语的关系,建立“汉—白语族”,认为白语是汉白语族的一支独立语言;袁明军的《汉白语调查研究》(2006)进一步讨论了白语与汉语的发生学关系,认为从语义系统看,白语与汉语的深层对应多于白语与藏缅语的深层对应,白语的语义系统和汉语的语义系统更加接近,支持白语是汉语族的一个独立语支的观点;汪锋的《汉藏语言比较研究的方法与实践——汉、白、彝语比较研究》(2013)在很大程度上支持白语与汉语的发生学关系。此外,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白语是“混合语”,民国初年白族学者李澡在《大理县志》卷六“方言”中认为白语是大理周边的民族语言与汉语混合而成的,40年代初罗常培的《语言学在云南》明确提出白语是夷汉混合语的观点,李绍尼(1992)、陈康(1992)也认为白语是混合语,陈康认为白语不属彝语支,也不是一种汉语方言,而是具有原始彝语底层和汉语成分融合了的一种混合语。对白语的系属问题,杨立权的《白语发生学研究:白语的历史层次分析和异源层次的发生学关系》(2007)从历史层次分析白语“多源一流”“异源同质化”的现象,经过层层剥离,证明白语的源流是彝语支。

土家语的语支归属也有不同的看法,王静如(1955)认为土家语属藏缅语族,比较接近彝语,是彝语支内的一个独立语言,《土家语简志》只认为土家语是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中一个独立的语言,跟彝语支语言在语音方面有明显的差别,但没有明确土家语的语支归属。《汉藏语概论》(1991[2003])把土家语列为语支未定语言,后来,戴庆厦、傅爱兰、刘菊黄(1994)和田恒金(2006)把土家语看作独立的语支,称“土家语支”,而何天贞(2003)则认为土家语属羌语支,不过,学界多数学者认为土家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或缅彝语支。

仡—央语群语言的系属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未达成共识。贺嘉善(1982,1983)认为仡佬语属壮侗语族仡佬语支,梁敏(1990)认为仡佬语、拉基语、普标语、布央语等语言与侗台语族有较多的共同点和部分同源词,但是还没有接近到可以归入侗台语族的程度,应该是与侗台语族平行的、系属上有关的一个语族,可以称之为“仡央语族”,但在《侗台语概论》(1995)则列为侗台语族的一个语支——仡央语支;张济民(1993)认为羿语、仡佬语、木佬语、拉基语、普标语等应是一个独立的语族,即仡佬语族,属汉藏语系;李云兵(2000)认为羿语、仡佬语、木佬语、拉基语、布央语、普标语等是一个独立的语族,称为“仡央语族”,李锦芳(1999、2002)主张将仡央语群列入壮侗语族作为一个独立的语支:仡央语支。

尽管苗瑶语族目前所知只有9种语言,其中,畲语的语支归属有不同的观点。产生分歧的原因是提出观点的角度不同,有的学者从语法“同构”原则出发,强调语法的相似性,属类型同构;有的学者从语音对应的角度出发,强调语音对应规律对语言谱系分类的意义,属亲缘演变。陈其光(1984)认为畲语属瑶语支,主要是类型同构,后来又把坝那语(巴那语)、炯奈语、畲语合为“畲语支”(陈其光2001,2013);毛宗武、蒙朝吉(1985)和蒙朝吉(1993)从语音演变和语音规律角度出发,认为畲语属苗语支。由于畲语的语支归属存在不同的观点,《中国大百科全书》(1987)以及《汉藏语概论》(1991),暂把畲语列为语支归属未定语言。王辅世、毛宗武(1995)把畲语单独列为畲语支,但并没有进一步论证和说明,明显是为了避免对畲语的语支归属的争论。目前来看,国内外极多数学者认为畲语属苗语支,没有必要列畲语支。

北方少数民族语言的系属问题基本参照兰司铁、鲍培的观点。罗常培、傅懋勣对阿尔泰语系语言的谱系分类与兰司铁基本一致,只是对个别语言如撒拉语的系属做了进一步的论证和补充。朝鲜语的系属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国外学者兰司铁、鲍培认为朝鲜语属阿尔泰语系,韩国学者李基文(1980)指出朝鲜语与阿尔泰语系语言有很多共同特征,认为朝鲜语与阿尔泰语有亲缘关系。李得春(1981)指出满语与朝鲜语有很多共同成分,对其进行研究有利于探讨朝鲜语的系属问题。赵杰的《论韩国语、满语原因和谐律的共性》(1997)以词内、词与词的元音和谐比较为出发点,认为韩国语与满语同源,而《满语词与朝鲜语语系归属》(1999)也认为朝鲜语与满语同源。吾买尔·尼亚孜的《试论朝鲜语同维吾尔语在语音上的亲属印迹》(2005)认为朝鲜语在语音上与维吾尔语具有亲属印迹。黄晓琴的《朝鲜语与维吾尔语元音和谐比较研究》(2000)从元音和谐出发比较朝鲜语、维吾尔语的元音和谐律,认为朝鲜语的元音和谐体系具有阿尔泰语语系语言的特征,一定程度上认为朝鲜语属于阿尔泰语系,另黄晓琴的《浅析朝鲜语数词与阿尔泰语系的关系》(2001)认为朝鲜语的数词与阿尔泰语系的数词有发生学关系。相反,吴安其的《论朝鲜语中的南岛语基本成分》(1994)认为朝鲜语与南岛语有渊源关系,朝鲜语里的阿尔泰语系语言的成分是语言影响导致的。目前来看,朝鲜语的系属问题仍没有得到充分的论证、解释。

根据学界对有关语言的系属的研究,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谱系分类已经比较清晰。下面按语族呈现谱系树图。

藏缅语族,已经公布材料的语言有47种,其谱系分类如下:

侗台语族,已经公布材料的语言有17种,其谱系分类如下:

苗瑶语族,已经公布材料的语言有9种,其谱系分类如下:

仡—央语族,已经公布材料的语言有6种,其谱系分类如下:

中国南亚语系语言分属孟高棉语族、越芒语族,有12种语言,其谱系分类如下:

中国南岛语系语言分占语群、排湾语群、泰雅语群、邹语群、巴丹语群及未分类语言,目前有18种语言,其谱系分类如下:

中国阿尔泰语系分突厥语族、蒙古语族和满—通古斯语族。突厥语族有8种语言,蒙古语族有7种语言,满—通古斯语族有5种语言,其谱系分类如下:

中国印欧语系语言分属斯拉夫语族、伊朗语族,各只有1种语言,其谱系分类如下:

在历史比较语言学兴盛时期,施莱歇尔以黑格尔哲学思想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作为其研究历史语言学的理论基础,提出了自然主义语言观,开创自然主义学派并提出过“语言有机体”理论、语言生命的“两个时期”的假说、语言发展阶段论、语言谱系树理论以及对原始印欧语的构拟与重建的理论与实践。谱系树理论是施莱歇尔运用生物学的分类方法来研究语言的历史亲属关系,他的语言谱系图是历史语言学研究上的重大发展,它是展示一个语系所包括的各种语言的巧妙手段,以使这些语言的演变和历史关系一目了然。因此,施莱歇尔的语言谱系树形图被认为解决了从发生学的角度对语言进行分类的重大难题,是历史语言学研究史上的重要成果。谱系树理论作为一种解释语言关系的方法是有用的,对谱系分类的研究确实起过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施莱歇尔的谱系树理论只注意语言的有规律的分化,而不管语言之间的横向相互影响,所以,谱系树理论有它的片面性,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树形的分叉是直线的,这就存在两个前提:(1)操母语的社团其内部的语言使用是完全一致的;(2)这个母语社团在历史的一瞬间突然分裂成几个子社团,子社团之间完全独立,互不影响。除了偶然发生的大规模移民或外族侵入造成的语言分裂,语言的分化通常不是在某一点上突然发生的,而是一个变异特征渐次扩散的漫长的过程,一个逐步经由次方言到方言直至两种语言的过程;因此,在语言“分叉”前,其内部绝不是静止而统一的,而是存在着各种方言的演化;在语言“分叉”后,亲缘语言之间的相似之处也不完全是母语的“遗传”。

第二,树形模式强调了印欧语发展在时间上同源语言分化形成的语言间的相似性,但是这种强调也掩盖了印欧语发展在空间上由于相邻语言的接触影响所形成的语言间的相似性。地理上相邻的两种民族,必然存在着相互的接触和交往,两种语言就会互相影响,并且在各自区域内传播这种变化。这是语言的社会属性与植物种系的纯自然属性最大的不同。

谱系树理论应用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谱系分类时,要面对的依然是这样的问题,特别是有频繁接触历史与接触区域的语言,其谱系分类更不会是简单的“分叉”,更何况还由于语言的接触和民族融合形成的像朝鲜语和五色话、五屯话、唐汪话、倒话、艾努话、扎话这样难以进行谱系分类的语言,这些由于语言影响和民族融合、语言融合形成的不同民族使用的母语,有些学者认为是混合语,但其语言性质有待更深入、精细的描写研究和历史比较研究。

语言的谱系分类,是建立在语言亲属关系基础上的,在语言亲属关系没有完全确定之前,语言的谱系是一种假设,诸如印欧语系假设、汉藏语系假设、南亚语系假设、南岛语系假设、乌拉尔—阿尔泰语系假设,等等,有了假设,就会有学者尽力去研究和论证。印欧语系假设经过经典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研究证明是存在的,并因此绘制出印欧语系谱系树图。乌拉尔—阿尔泰语系假设在经历一个时期的研究后,分成“乌拉尔语系”和“阿尔泰语系”,中国境内的“阿尔泰语系”三个语族之间的关系,是类型关系还是亲缘关系,尚需深入研究,但其谱系分类是确定的。而东亚、东南亚范围内的汉藏语系、南亚语系、南岛语系等的假设,长期以来争论热烈,莫衷一是,除了白保罗、马提索夫等学者把侗台语、苗瑶语剔出汉藏语系,归于南岛语系之外,近30年来,以法国学者沙加尔(Laurent,Sagart,1990、1993、1994、1995)[24]为代表的学者除认为侗台语、苗瑶语不属汉藏语系而属南岛语系外,还提出汉语与南岛语系有发生学关系的观点。沙加尔的观点再次冲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特别是中国南方包括侗台语、苗瑶语、孟高棉语以及台湾南岛语系语言的谱系分类。针对沙加尔的观点,中国学者邢公畹(1991)、郑张尚芳(1995)、潘悟云(1995a、1995b)等及时作出反应,支持并采纳沙加尔的意见,同时,郑张尚芳、潘悟云在坚持侗台和苗瑶语与汉语关系密切的基础上,认为汉藏语、南亚语、南岛语都有共同起源并提出建立包括汉藏语、南岛语、南亚语的超大语系,称作“华澳语系”,并指出既然“华澳语系”包含侗台语、苗瑶语,就没有必要把它们划出汉藏语系,另建澳泰语系。与此相仿,王敬骝(1997、2006)提出华夏语系的假设,认为华夏语系包括汉语孟高棉语、侗台语、藏缅语、苗瑶语,从其所辖范围看,华夏语系比华澳语系小,少了南岛语部分。对沙加尔的观点,国内外有不少学者支持,但也有不少学者反对,游汝杰(1996)认为华澳语系在更大的范围内将各种语言联系在一起,似乎可以调和各家的矛盾,但是当深入到下位分类问题时,矛盾仍然是不可避免的,即仍然要解决各种语言的亲疏关系和低一层次的系属关系问题,例如华澳语系包括汉藏语族、南岛语族和南亚语族,那么人们仍然要问传统的侗台语族和南岛语的系属关系如何?马提索夫、李壬癸、布鲁斯特(Blust  Robert)、斯坦罗斯汀等学者都对沙加尔的分类提出了批评。[25]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谱系分类经过国内外学者长期的探索、研究和假设,其分类虽然有相对清晰的轮廓,但是除了汉语、藏缅语、侗台语、苗瑶语、孟高棉语、越芒语、突厥语、蒙古语、满—通古斯语的微谱系树基本可以确定外,因历史比较研究方法的角度不同、研究成果的观点差异较大,所以,在语系层面的谱系分类仍需做大量的比较研究工作,无论是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还是华澳语系或华夏语系,目前仍然属假设或假说。当然汉藏语系仅包括汉语和藏缅语的认识,似乎不存在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