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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族社会语言学研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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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语言学以语言的社会使用问题为研究对象,是一门兼具理论性和应用性的学科。社会语言学研究的意义和价值体现在学科学术层面和社会现实层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社会语言学研究既是中国民族语言学和中国社会语言学的组成部分,也是民族语文事业和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70年来,民族社会语言学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一  开展语言国情调查和民族语文工作,为制定落实民族语言政策提供科学支持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社会语言学研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密切联系民族工作的实际,为制定落实国家的民族政策、为推动少数民族的发展进步而服务。这一研究首先体现在语言国情调查上。“语言国情调查”是指对一个国家的语言使用情况和使用特点进行科学的、全面的、深入的调查,并得出规律性的认识。语言国情调查涉及的内容主要有:语言使用情况,语言功能定位,制约语言功能的条件,语言本体特点,不同语言的语言关系,语言功能的演变趋势等(戴庆厦,2015)。开展语言国情调查,为全面了解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状况、科学制定民族语文政策、有效实施语言规划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做好民族工作,国家向民族地区派遣了多个中央访问团和民族调查队,其中就有不少民族语言研究的专家学者。1950年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成立后,先后派遣陈士林、喻世长、王均、王辅世等参加中央访问团西南、西北、中南各分团,调查了解各地民族语言情况,形成了《参加中央西北访问团调查新疆兄弟民族语言的工作报告》《参加中央西南访问团调查贵州兄弟民族语言的工作报告》《西康彝族语文工作报告》等多份关于民族语文的专题工作报告。这些调查初步了解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情况,为国家部署下一步语文工作和语言规划提供了参考。

1954年5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关于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问题的报告》,提出“对于有自己的语言而没有文字或没有通用文字的民族,根据他们的自愿选择,应在经过一定时期的调查研究之后,帮助他们逐步制订一种拼音文字,或帮助他们选择一种现有的适用文字”,并由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罗常培先生随即代表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对这一工作进行了规划和部署(罗常培,1954)。1955年12月,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北京联合召开首次全国少数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会议提出了对全国少数民族语言的普遍调查和为少数民族创制、改革和改进文字的任务。傅懋勣先生在会上作了《帮助少数民族创立、改进和改革文字工作的情况和问题》的报告,汇报了三年来少数民族创立、改进和改革文字工作的情况,解答了开展语言调查和拟订文字方案的一些问题(傅懋勣,1956)。随后他又在《人民日报》(1955年12月19日)上发表《努力帮助少数民族创立文字》的文章,介绍了文字创制过程的主要步骤。1956年,我国制订了发展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的12年远景规划和5年计划,确立了帮助少数民族创制和改进文字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进程。1957年傅懋勣代表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起草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讨论后上报国务院批准,文件中提出的“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等“五项原则”,成为少数民族创造和改革文字时设计字母的基本准则。

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创制或改革文字,国家指示中国科学院和中央民族学院联合筹备成立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具体负责少数民族语言大调查的组织领导工作。中央民族学院于1956年2月举办了400多人参加的语言调查训练班。嗣后组织了700多人参加的民族语言调查队伍,分为7个工作队奔赴各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全面语言调查。大调查起始于1956年,基本结束于1958年,部分工作队直到1960年才全部撤回北京。这次调查基本上摸清了少数民族语言的分布情况、使用状况、结构特点、内部差异、语言关系等,为少数民族识别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为少数民族文字创制、改革和选择提出了建议和方案。到1958年为壮、布依、苗、彝、侗、哈尼、傈僳、佤、黎和纳西10个民族创制了14种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其中苗族和哈尼族因为方言差别大而分别设计了4种和2种文字方案),帮助傣、景颇、拉祜3个少数民族改进了4种文字方案(傣族包括西双版纳傣文和德宏傣文)。这次语言国情大调查的成果还包括后来出版的介绍59种语言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少数民族语言大调查对于全面认识中国语言状况、科学制定民族语言政策、切实做好民族语文工作,产生了重大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发生了新变化,为了及时了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学习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为制定新时期民族语文政策法规和工作规划,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社会语言学调查被提上日程。1980年1月2—12日,在北京召开了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民委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三次全国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58年第二次全国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以来民族语文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民族语文工作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修订、落实民族语文重点研究规划。傅懋勣、王均做了《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使语文工作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的大会报告(黄行,2007)。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的需要,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6年1月6—13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语言文字工作经验,学习讨论了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任务,并规定了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当前的主要任务。这次会议标志着中国的语文建设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迈进了新的阶段。1991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告》。这份文件总结了四十多年来中国民族语文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现存问题,规定了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提出了今后民族语文工作的措施,为民族语文工作指明了方向。1991年12月3—7日,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了中国民族语文“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对有传统文字并且在全民族地区通用的蒙、藏、维、哈、朝等民族语言侧重新词术语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处理等语文现代化工作;对新创或改进文字的壮语、苗语等,以及虽然有传统文字但是不能在本民族地区通用的彝语、傣语等民族语言,侧重母语教学和在非官方的民间活动中的使用;对没有文字、在正式场合基本不使用的大量趋于濒危的民族语言侧重作为无形文化遗产加以抢救与保护(周庆生,2007)。

民族语言政策是我国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语言政策的具体内容。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中国民族语言政策进行阐发。傅懋勣先生在美国《人类语言学》杂志上发表的《中国对少数民族的语言政策》一文阐述了中国的少数民族语言政策,认为“根据少数民族的自愿自择,分别采用创制,改革和选择文字的办法,是解决少数民族文字问题的基本政策”。王均(1983)分析了我国的民族语言政策,指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贯的民族语言政策,体现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精神。道布的《中国的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1998)对我国的民族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作了全面阐述,论述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方面体现出的民族语文政策观,介绍了关于汉语的政策和关于少数民族语言的政策。周庆生(2000、2013)试图从主体性和多样性的视角,描述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语言政策的发展脉络。他认为,所谓主体性政策,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规定的“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所谓多样性政策,是指《宪法》中规定的“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这两条规定是中国语言政策的总原则。黄行(2014)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发展状况及民族语言政策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当前民族语言政策规划的内容可以概括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开展语言国情调查。戴庆厦(2015)指出,中国民族语文政策的基本点是坚持民族平等、语言平等,切实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构建语言和谐是处理中国语言关系的首要任务,两全其美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双语问题的最佳模式。



二  调查研究民族语言状况,促进民族语言使用发展和语言文化多样性保护


我国的民族社会语言学一贯重视对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的调查。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语言大调查,已经涉及各少数民族的语言分布、方言分化及使用人口等信息。新时期以来,民族语言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成为民族社会语言学的主要内容。进入21世纪,语言生活状况研究成为民族社会语言学的重点,其总的特点是更注重针对具体语言(或方言)、特定语言使用领域的社会语言调查和微观研究。这些调查研究反映了少数民族语言使用发展情况,对保持民族语言活力和保护语言文化多样性发挥了一定作用。

为了配合国家民族语文工作的需要,落实1980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的精神和部署,了解中国民族语文使用和发展状况,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等机构开展了多个社会语言学调查研究项目。

1983—198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在广西、贵州、云南、海南等地开展南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现状调查,主要调查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字的使用情况,了解它在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发展中取得的成绩、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此次调查共完成了7份报告和1份总报告。

1985—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与国家民委共同组织了国家社科基金“七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和文字问题调查研究”,对全国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盟)、113个自治县(旗)使用的66种语言和30种文字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查。这次调查的目的是为国家了解掌握新时期民族语文使用状况、制定民族语文政策服务,调查内容包括民族语言使用的范围和程度、第二语言或其他语言使用情况、双语或多语的教育状况、本民族语言与周围语言之间的关系和变化趋势、该语言(包括书面语)在各个领域的使用情况、书面语与口语差异的程度、语文教学的情况、文化水平和学校教育的情况,等等。调查的成果由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了三部著作,即《中国少数民族文字》(1992)、《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问题》(1993)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1994)。这次调查对认识新时期少数民族语文使用问题、确定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思路提供了重要依据。

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开展了国家“八五”重点研究课题“我国新创与改进少数民族文字试验推行工作经验总结与理论研究”。1993—199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与国家民委及地方民族语文机构合作,对20世纪50年代创制和改进的德宏傣文、景颇文、载瓦文、拉祜文、佤文、哈尼文、川黔滇苗文(云南、贵州部分)、黔东苗文、西双版纳傣文、布依文、侗文、湘西苗文12种民族文字的试验推行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这些文字在学校教育、社会扫盲、出版发行、广播影视、行政司法、宗教活动和日常生活等领域的使用,以及文字的跨境使用、新老文字的关系等问题。每个文种都根据调查结果撰写出调查总结报告(川黔滇苗文云南和贵州各自为1个报告),并形成了一份综合研究报告,对新创和改进文字的试验推行作了理论概括。这次调查总结了少数民族新创(改进)文字试行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少数民族文字创制、改革和推行的社会实践进行理论总结和研究,同时为有关方面关于当时民族语文工作的决策部署提供了科学依据。

199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由教育部、国家语委牵头组织,国家民委等9个部委共同实施“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这项调查在全国范围内(未包括香港、澳门、台湾)采取严格随机抽样的方法,调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汉语方言、繁体汉字、简化汉字和汉语拼音等的使用情况,历时6年才告完成。调查获取的资料以《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资料》刊布(语文出版社2006年版),其中包括少数民族的语言使用情况,对准确把握新时期中国语言使用状况有重要参考价值。

中央民族大学戴庆厦教授1996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期民族语文使用的变化及其对策”研究,项目最终成果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该书不仅介绍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概况、民族语文工作情况及双语教育问题,在此基础上还深入调查和分析了制约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的因素,并对新时期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特点的变化提出建议,是一部有关民族语言文字情况的国情研究报告。

2005年中央民族大学承担了教育部专项课题“新时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调查研究”项目。项目成果“新时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研究丛书”,由戴庆厦教授担任总主编,商务印书馆从2007年开始出版。[4]这套丛书主要描述当前各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现状及其演变,特别是社会上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诸如:在现代化进程中使用人口少的语言在强势语言的交融中能否稳定使用和发展?是否会出现语言衰退和语言濒危?怎样看待青少年中出现的母语能力下降的现象?对新时期少数民族的语言生活应如何作出科学的估量?此外,还根据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情况,论述了构建不同民族语言和谐的问题,并对新时期民族语言的使用趋势做出科学的预测和对策。对新时期制定民族语文政策、科学地开展民族语文工作提供了咨询和参考。

这方面的研究还包括有关领域/地域的语言生活调查,丁石庆(2007、2012)主编的“社区语言与家庭语言”系列成果,对北京地区满、回、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少数民族的社区与家庭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语言态度、族群认同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周炜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生活研究:以西藏自治区为例》(2013)集中调查研究了西藏语言政策、西藏双语现象和双语教育、西藏语言生活和语言管理、大中小学藏语文教育情况、西藏城乡居民语言使用情况等问题。



三  积累社会语言研究经验,推动中国社会语言学的创立和发展


对少数民族语言的社会语言学研究以少数民族语言的社会使用情况为研究对象,以语言调查、语言规划、语言生活等为主要内容,70年来积累了一定的社会语言研究经验,为社会语言学在中国的创立和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语言大调查和民族文字“创、改、选”,是少数民族语言规划的重大实践,为中国社会语言学的产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大调查除了取得的丰富的语言材料,还积累了社会语言调查的经验,锻炼培养了人才队伍,形成了民族语言规划的一些具体工作原则和方法。比如,在少数民族文字创制、改革、选择方面,形成了一般的工作程序。1957年傅懋勣先生代表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起草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讨论后上报国务院批准,提出的“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等“五项原则”,成为少数民族创造和改革文字时设计字母的基本准则。它是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各民族语言发展方向和要求制定的,既反映了从语言实际出发、求同存异的总原则精神,又有较强的政策性和灵活性。

20世纪80年代社会语言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传入我国,傅懋勣、王均等率先提出在少数民族语言研究和工作中开展社会语言学研究。王均在《民族语文研究工作中的几个迫切问题》(1979)中指出,近一二十年来语言学中兴起了一门新学科——社会语言学,主要是着眼于语言的社会本质,把研究的注意力放在社会因素对语言结构和功能的影响上,着重研究社会发展在语言中的反映形式,重视语言变迁和语言的一致性与分歧性对社会环境的依赖性,以及如何将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用来解决一些实际语言问题。实际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大量民族语文研究工作,例如语言规范的研究,包括标准语的研究,民族共同语的形成和发展,语言政策,新词术语的研究,多种语言并用现象,非本族语的教学,语言发展的趋向和邻近语言的相互影响,以及语言风格,等等,都属社会语言学的研究范围。对于外国通行的理论和方法,应该有所借鉴,取长补短,以利于发展我国的社会语言学。1980年1月傅懋勣和王均在第三次全国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上指出:“我们应该运用社会语言学的方法,认真地观察和分析研究,写出这方面的理论著述。……我们应该在马克思主义语言学的指引下,结合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开展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建立我们自己的社会语言学。我们现在所从事的民族语文工作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实际上许多是属于社会语言学或应用语言学的范围,但是应该把它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才能对实际工作更好地起到指导的作用。”(傅懋勣、王均,1980)这一论述不仅明确要求在少数民族语言研究和语文工作中开展社会语言学研究,还指明了它的研究内容、学科意义等。在这一倡导下,学者们结合中国的民族语文实际,积极探索民族社会语言学发展。马学良和戴庆厦(1981)提出建立“语言民族学”,认为民族学和语言学结合形成两个综合性边缘学科:通过民族来研究语言的特征和过程的(即以研究语言为目的的),可称为“民族语言学”;通过语言来研究民族特征和过程的(即以研究民族为目的的),可称为“语言民族学”。这实际上与国外“社会语言学”与“语言社会学”的提法类似。周庆生(Zhou  Qingsheng,1992)又进一步提出建立以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民族社会语言学”,并勾画出该学科的研究框架。

学者们在各自的研究实践中对民族社会语言学进行了深入探索。周耀文(1985)论述了语言文字与民族的关系、民族文字的统一性与区域性、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等几个社会语言学研究课题。戴庆厦(1987)结合我国民族语文工作中经常遇到的诸如民族心理与语言识别等问题,论述加强社会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我国民族语文工作中的社会语言学研究课题。王远新(1987)则从语文政策、双语教学、语言影响、混合语等几个方面,介绍了我国少数民族语言学界社会语言学研究的进展。戴庆厦编著的《社会语言学教程》(1993)是这一阶段中国社会语言学学科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该书除了介绍社会语言学的一般情况和发展历程外,主要包括:语言和民族;语言和文化;语言关系和民族关系;语言和语言观念;语言和性别、年龄、阶级、行业;语言和国界——跨境语言变异;文字和社会七章内容,许多章节是特别联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实际情况展开的。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该书“着力于联系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实际,力图用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材料来解释理论、归纳理论,不回避而且重视少数民族语文工作中所提出的问题”,所以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戴庆厦主编的另一部教材《社会语言学概论》(2004),较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语言学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并且以大量的国内语言尤其是少数民族语言材料,揭示了语言与社会的种种关联和变异特点,具有鲜明的中国风格和民族特色。该书可以看作中国社会语言学自觉进行学科理论探索的集成之作。语言规划和语言政策是社会语言学研究的重要领域。这一时期对国外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的介绍比较详细。周庆生主编的《国外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进程》(2001)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时间跨度最长、所收文献最全的一部有关国际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研究的资料集。他主编的《国家、民族和语言:语言政策国别研究》(2003),则是一部囊括了世界五大洲二十几个国家的语言政策的国别报告集,重点研究了国家利益与国语及官方语言问题、国家主体民族语言的规划与传播、国家双语政策、国家多语政策和国家“统一多样”语言政策等,为我国语言政策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