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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国情调查研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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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汉藏、阿尔泰、南岛、南亚和印欧五大语系的语言,是世界上语言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我国民族语言和汉语方言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着变化,许多语言或方言趋于濒危或面临消亡。语言作为文化中最为重要的资源,其濒危现状也就是文化濒危的表征。这种表征日趋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的十九大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事业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赋予了语言文字事业新的发展内涵。

中国传统语言文字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厚的成果和深远的影响,但从现代语言学的角度看,中国民族语言文字研究的现代化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情。王均在总结这一历史阶段的情况时认为:“在旧社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总的来说是受歧视的,除少数几种外,一般被禁止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方面,一是对于少数民族语言有研究的专家少;二是大多数民族语言从来没有人研究过;三是大多数民族从来没有文字,少数有文字的民族,尽管文献资料有多有少,但从文献的时代来看,连续的、特别是早期的、能用作语言历史研究的资料,是不够多的,而且也很少有人进行研究。这就是解放前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的情况。”[7]从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尤其是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地区高校迁往西部,老一辈的民族语言学家深入民族地区,用现代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多种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例如赵元任调查了广西壮语,李方桂调查了贵州布依族语言以及广西壮语,罗常培调查了云南独龙语、傣语、怒语、白语,袁家骅、马学良、高华年等调查了云南彝语,傅懋勣调查了云南纳西语,邢公畹调查了云南傣语,闻宥、傅懋勣、张琨等调查了四川羌语,金鹏调查了四川藏语、嘉戎语等。这些研究开启了中国民族语文研究的现代化进程。



一  新中国成立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大调查


中国民族语文研究的现代化进程真正是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开始的。针对中国民族语文的使用现状,党和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1950年,中国科学院成立语言研究所,先后派遣工作人员参加中央访问团(包括西南、西北、中南等各分团)调查研究各该地语言。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内设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委员会,指导和组织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研究工作,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帮助文字不完备的民族逐渐充实其文字。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做出了“关于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问题的报告”。1955年12月6—15日,首届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在北京举办,各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者和专家学者近一百人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学习并讨论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指示,交流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交换如何帮助少数民族创立、改进和改革文字的意见,初步制定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十二年远景规划和第一个五年计划。从此,中国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语言普查、标准音点确认以及创制(或改进)文字方案阶段。

1956年,在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组和中央民族学院语文系的基础上筹备成立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具体负责语言大调查的组织领导工作。这次大调查前后有700余人次参与,根据专业方向,组成了7个调查队(见表9—1)。

表9—1  语言大调查分工及其调查的语言

续表

截至1959年,各分队先后调查了42个民族使用的50多种语言,摸清了我国民族语言的分布、使用人口、民族关系、使用现状(尤其是一个民族使用多种语言的情况);整理了1500多个调查点的材料,包括每个调查点的音位系统、常用词表、语法例句以及丰富的长篇语料,全面掌握了我国各民族使用文字的情况,包括这个语言是否原有文字,语言和文字的关系,文字与口语是否脱节;对无文字的民族,了解本民族对文字问题的意见,一些需要创制文字的民族,在对方言土语进行初步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划分方言土语的初步意见,对基础方言和标准音进行了初步论证。然后再深入调查研究基础方言和标准音点。各调查队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为壮、布依、黎、侗、苗、佤、哈尼、傈僳、纳西、彝10个民族设计了14种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方案,并在不同民族地区召开了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1)1956年10月31日—11月7日,在贵阳召开的苗族和布依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上,提出苗族文字方案(草案)和布依族文字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2)1956年12月18—24日,在成都召开的彝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上,提出凉山彝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3)1957年2月11—17日,在海南通什召开的黎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上,提出黎文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4)1957年3月16—27日,在昆明召开的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上,提出哈尼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傈僳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景颇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纳西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拉祜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以及佤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等征求意见稿。

(5)1958年8月18—23日,在贵阳召开的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上,提出侗族文字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截至1958年年底,共有14种新创文字方案获得通过。考虑到方言差距较大,通行较难,个别语言设计了多种文字方案,例如苗语有4种方案,哈尼语有2种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创立和改革少数民族文字的批准程序和试验推行的相关规定,上述方案逐层上报并得到国家相关机构审批,其中壮文于1957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为正式文字推行,其余13种文字均经国家民委批准试行。



二  改革开放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国情调查


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语言大调查是我国民族语言文字现代化的第一次浪潮,积累了丰富的语料,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调查成果没能及时整理和系统发布,创制(或改进)的文字方案没有正式推行。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民族语文迎来了第二次现代化的浪潮。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列为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一,陆续由民族出版社出版。截至1987年,共出版了57本。回族、满族和俄罗斯族3个民族未写语言简志,裕固族出版了两本语言简志(东部裕固语和西部裕固语),门巴族、景颇族也各出版了两本,高山族出版了3本(分别是布嫩语、阿眉斯语和排湾语),《瑶族语言简志》实际上包括瑶族使用的勉、布努、拉珈3种语言,其他基本每个语言一本简志。因此这套丛书总共刊布了59种少数民族语言。此外,《民族语文》创刊并开辟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概况”专栏、中国新发现语言的调查和陆续出版[8]、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方言的调查与陆续出版[9]、“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系列词典丛书”的陆续出版[10]以及《中国语言地图集》的绘制[11]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国情轮廓日渐清晰。2005年,作为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曾为新中国成立10周年献礼,国家民委决定对“民族问题五种丛书”进行修订再版。修订后的简志包括60种少数民族语言,约1000万字,由民族出版社于2009年分6卷合订出版。2005年,中央民族大学在教育部的支持下专门设立了“新时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系列研究”“985”工程项目,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先后有300余人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20多个语言使用个案调查,成果包括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时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系列研究丛书”,截至目前共出版了23部。[12]2007年,在前期各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孙宏开、胡增益以及黄行主编的《中国的语言》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项成果是整合国内90多名作者之成就,历时50余年的实地调查,历经几代语言学家的努力完成的一本360余万字的集大成的语言国情报告,反映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国情的基本概貌。该项成果识别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共有128种。[13]2009年,戴庆厦发表了《跨境语言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在理论和方法层面对跨境语言研究的内涵进行了阐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开辟了民族语文调查的新领域。[14]

到了80年代,50年代创制和改进的文字均处在试行阶段,使用范围和实际效果均受到限制,为此专门组织“我国新创和改进的少数民族文字试验推行工作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课题组,对新创和改进文字逐个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访问座谈、文献收集、实地调查、现场测试、社会问卷等综合方法,调查了解各文种实际的试行效果和本民族群众对文字的评价。调查的内容包括这些文字在学校教育、社会扫盲、行政司法、广播影视、图书报刊的出版发行、宗教活动和日常生活的使用以及文字的跨境使用、新老文字的关系等问题。每个文种都根据调查结果写出总结报告。[15]除了新创文字的现代化外,我国还有一些民族使用传统的文字,有着较早的历史和较为规范的用法(例如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蒙古文、傣文、彝文等),同样面临着现代化的需求。从整体上看,这些文字的使用范围较窄,掌握的人较少。为了进一步扩大这些文字的使用范围,近几十年来,党和政府先后在学校教育层面和社会教育层面进行文字扫盲,扫盲对象包括不同年龄层次,同时在不同语言生活领域(例如新闻、出版、影视、广播等)逐步扩大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在民族语文编译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各种科目、各个年级、各种类型的规范教材和规范词典等。据统计,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级出版部门先后出版了400多种词典,还出版了大规模的文学作品,有的是译自国内外的名著,有的是整理本民族传统优秀的文学遗产,例如诗歌、小说、民间故事、唱词等。



三  新时代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国情调查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民族语文使用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除了应该对已经出现濒危趋向的少数民族语言进行科学的抢救保护外,语言活力保持较好的一些较大语种需要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以适应在现代化社会民族语言使用发展的需要。2011年10月,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这是党中央对我国语言关系的科学总结,也是对我国语言文字事业提出的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并于2017年1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倡导“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传承方言文化。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做好少数民族经典文献和汉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这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对待我国语言文字的指导思想和科学决策,是继《宪法》第四条规定的“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的新发展,符合我国民族语文使用的实际国情。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任务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自2015年起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在全国范围开展以语言资源调查、保存、展示和开发利用等为核心的各项工作。[16]“语保”工程的实施,能够更好地调查语言国情,为科学制定我国的语言规划和语言政策提供基础;能够科学有效保护语言文化资源,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彻十九大精神;能够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进一步实施国家周边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能够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提升国家信息化水平;能够促进语言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语言和社会语言服务能力。2016年5月,教育部与国家民委办公厅共同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的通知》,并颁布了2015—2019年在全国少数民族中展开310个一般语言点、110个濒危语言点的总体规划表。截至2017年年底,2015年已经完成了81个语言点的验收结项工作,2016年组织并主持了88个语言点,2017年完成了81个语言点的立项、培训、中检、验收及结项工作。[17]

中国民族语文的现代化是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的事情。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民族语文大调查,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民族语文的国情调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民族语文的现代化已经进入了新时代。